新華網北京7月21日電(記者璩靜)新聞出版總署日前下發了《關於加強對進口網絡遊戲審批管理的通知》,進一步規範網絡遊戲出版的前置審批和對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網絡遊戲作品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與進口網絡遊戲相關的會展交易活動。
通知指出,網絡遊戲出版經過多年規範引導,取得了快速發展。但近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些非法企業通過互聯網大肆傳播色情暴力等不良遊戲作品;有的企業未經審批擅自出版運營進口網絡遊戲;有的境外機構打著技術輸入的幌子,在相關展覽、會議中大量推廣、演示未經審批的境外遊戲作品,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有的部門未經國務院授權,自設網絡遊戲前置審批和進口網絡遊戲審查,造成重復審批,干擾了正常管理程序。
通知指出,新聞出版總署是唯一經國務院授權負責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進口網絡遊戲的審批部門,任何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網絡遊戲出版運營服務,必須經新聞出版總署進行前置審批,取得具有網絡遊戲出版服務範圍的互聯網出版服務許可證,未經審批許可,擅自從事網絡遊戲出版運營服務的,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任何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進口網絡遊戲作品,未經新聞出版總署審查批准,一律不得在境內提供出版運營服務;在境內舉辦各種遊戲的會展交易節慶活動中,凡涉及境外遊戲作品的展示、演示、交易、推廣等內容的,必須按進口網絡遊戲審批規定,事先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查批准,違者將依法予以取締,並追究主辦、承辦單位和相關企業的責任。
責編:侯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