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國足隊長范志毅,因被前妻李某追討拖欠的200余萬元離婚費,再度成為了新聞人物。原本身家數千萬元的他,坦承“現在沒有能力履行已生效的判決”。他的前妻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不過范的全部資産早在2006年即被凍結。
2006年5月,范志毅與前妻李某協議離婚時曾經答應支付其300萬元的離婚費,分3期執行。但首期支付100萬元後,范志毅就沒有繼續執行,於是李某把范志毅告上法庭。上海徐匯區人民法院在去年9月16日一審審結該案,按照判決,范志毅如今應該連本帶息支付2413949.72元人民幣。
目前,范志毅承認自己並沒有支付剩餘的200萬元離婚費用,他聲稱事出有因,他深陷朋友引起的經濟糾紛,用來擔保的價值約1000萬元的財産被銀行凍結,所以無法支付這筆費用。
“這個錢,我從來沒有説過不還,但我現在真的沒錢。”范志毅説,“實在不行,我就用一輩子還好了,一直還到我女兒的孫子出生……”
責編: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