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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睿鶇:勿對物業稅抑房價抱太大期望

 

CCTV.com  2010年03月01日 08:4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據報道,物業稅開徵將會是今年“兩會”討論的重點,而稅務總局關於物業稅開徵的具體方案已經提交。按照目前決策層的徵稅思路,物業稅將按房屋面積,對超出基點面積的部分進行徵收,基點面積內的部分免徵。(《華夏時報》2月28日)

  儘管出臺物業稅是大勢所趨,但要讓它承擔平抑高房的重任,正如網友所言,“是關公戰秦瓊”。

  一方面,物業稅與房價的本質屬性不盡相同。物業稅是一個稅種,屬於公共財政範疇。而房價則屬於市場經濟的範疇,商品房的價格是由市場供求關係主宰的。倘若用物業稅這個本屬於公共財政範疇的制度安排,來抑制高房價,恐與其本質特徵嚴重背離。

  同時,土地出讓金會不會納入物業稅範圍,目前仍沒有明確説法。就眼下而言,在房地産開發領域,“沉重如山”的租、“五花八門”的費以及“多如牛毛”稅,早已讓開發商不堪重負。倘若土地出讓金不納入物業稅的範疇,倘若物業稅徵收前,不進行一次徹底的稅費租整合,收費標準只能是有增無減,最終還將會被轉嫁到購房者身上。如此一來,物業稅實際上就變成一個新添稅種,而不是對現行房地産稅費租的“瘦身”,房價也將因此而持續上漲。

  從實踐來看,世界上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或地區,大都開徵物業稅,但至今未見由此導致房價不上漲的先例。顯然,物業稅並非是降低房價的靈丹妙藥。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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