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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兆:官員任命公示,能有什麼話“不好説”?

 

CCTV.com  2010年02月22日 13:0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公務人員任免公示的重點,不是讓公眾僅僅知道被公示者將擔任何種職務,而是要告訴公眾被公示者為什麼能得到這個職務。在現代社會中,權力必須在陽光下授予,這已經是共識。

  近日,網上出現一篇名為《令我十分震驚的任命公示》的帖子,發帖人andybigfan稱,今年2月初,山東省新泰市(縣級市)新提拔6名副局長,1名法院副院長,這7人中,有6名是80後,最年輕的只有23歲。2月20日下午,新泰市委組織部一位葛姓負責人回應網友質疑稱,這次領導幹部的提拔符合相關規定。

  針對此事,原本年齡問題是公眾關注的重點,但經過記者調查,在提拔的這幾位“80後”官員中,有幾位從資歷上讓人覺得有坐“直升機”之嫌。

  以王然為例,她1986年7月出生,2008年8月30日才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新泰市紀委工作,擔任案件審理室科員不足兩年,卻升任新泰市國有資産管理局副局長。有網友質疑,如果按正常的幹部任免規定,縣級市的級別一般是這樣的:辦事員—副科長(就是副股級)—科長—副局長,沒有任何中層幹部的任職經驗,連升三級而到了管理崗位,這背後到底是才華出眾還是另有原因?

  在記者採訪時,當地有關人士一邊以“符合相關規定”、“沒有什麼不正常”為由解釋,另一方面對其是否能勝任的問題答之以“不好説”、是否有突出成績的問題接著答之以“不好説”。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使得這些正常的問題都“不好説”呢?

  公務人員任免公示的重點,不是讓公眾僅僅知道被公示者將擔任何種職務,而是應告訴公眾被公示者為什麼能得到這個職務。公示之後産生了質疑,必然就要有相應的制度保證與回答質疑的機制,而不是公佈幾個名字與簡歷,就算公示通過了。這種公示不能叫公示,而是對政務公開的公開嘲弄,尤其是在語焉不詳的“不好説”的解釋下,公示制度倒是真有了網友所説“公開示威”的味道。

  如果公示止于“不好説”,難免讓人浮想聯翩。有人就質疑這次大規模的提拔,是對當地官員子女的照顧,進而要求公開其家庭身份背景。原本只是簡單的資歷質疑,很快就上升到了對當地官員任免體系的質疑,最終被質疑的是當地整個官場的環境。對此,有關方面恐怕不能沉默以對。畢竟,在現代社會中,權力必須在陽光下授予,這已經是共識。

  正常的公示制度必然包含有以下條件:完整真實的被公示資料,其中包括本人的基本情況與任職資歷狀況,家庭背景狀況,任免的具體理由以及功過;如果有疑問,應該遵循的質疑路徑;完善的監督機制以及回應機制;輿論的隨時監督。這幾項缺一不可,共同構成有效公示的完整架構。尤其忌諱的就是打著陽光幌子走黑箱路子的公示,利用無法糾正與質疑的權力,使原本良好用意的制度成為為黑箱背書的手法。

  就此事而言,有關部門儘快説明這種破格提拔的原委,當然是題中應有之意,而完善公示制度更是當務之急。

責編:任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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