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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揚:“地鐵禁報令”是一種“懶政”

 

CCTV.com  2010年01月19日 09:1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北京地鐵一向是其他城市市民羨慕的對象:線路多、準點率高、票價便宜……可最近,因一紙“禁令”,北京地鐵成了輿論的焦點。

  這條“禁令”,即北京市公安局公交總隊給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下發的《關於軌道交通站內信報發放和停止銷售其他報刊意見的函》。根據這一“禁令”,北京地鐵站內將不再允許售報,《北京娛樂信報》(以下稱《信報》)仍可免費發放。

  此令一齣,遭到不少批評。有人指出,“出於安全考慮”的理由站不住腳;有人則認為,“禁令”讓《信報》一統地鐵站內天下,有壟斷之嫌。

  對報業市場而言,地鐵車站是一個香餑餑。免費的地鐵報在許多國家一紙風行,效益可觀。在我國的好幾個大城市,這一市場的爭奪也相當激烈。因此,有人説“地鐵禁報令”有利益驅動,倒也並非空穴來風。當然,這樣的批評要靠證據説話。

  那麼,還是來看一看“出於安全考慮”的理由。既然《信報》“可以在保證不影響地鐵安全秩序的情況下免費發放”,如果其他報紙也“保證不影響地鐵安全秩序”,是不是也能法外開恩?

  政府部門的任何決策,都必須充分顧及群眾的利益。買份報紙在地鐵上看,不僅是地鐵乘客的一種生活習慣,更是一個都市的文化景觀。這種習慣、這一景觀,非但不當禁,還應該好好呵護和培育。如果以群眾利益為出發點,就應該在決策前廣泛聽取多方意見,尤其是廣大地鐵乘客的意見;就應該在聽取意見、實地考察、認真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既消除安全隱患、又方便乘客買報的方案來,而不是用一紙“禁令”弄得乘客欲買報而不得。下“禁令”,確實簡單易行,卻有“懶政思維”之嫌。

  為了一個看似正確的理由隨意下禁令,這樣的“懶政思維”,並不鮮見:為了小區安全,禁止群租;為了“創衛”,全城屠狗;為了戒除個別孩子的網癮,關閉全城網吧;為了課堂秩序,中小學生禁帶手機……對於管理者而言,這樣的“禁令”確實操作簡單、實施方便,但對於人民群眾來説,數人合租一間房、養狗、上網、帶手機、地鐵購報等,雖然不是什麼“大事”,卻直接關係著日常的生活方便和基本的合法權益。

  “群眾利益無小事。凡是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再小也要竭盡全力去辦。”因此,為政者在決策前,不妨細細思量,是不是已經充分聽取了群眾的意見?是不是已經充分考慮了群眾利益?

  事關群眾利益的“禁令”,要慎之又慎。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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