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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睿鶇:推行基本藥物制度為何難如期

 

CCTV.com  2009年12月24日 11:2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旨在解決“高藥價加劇看病貴”難題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可能遇到了問題。據衛生部官員日前透露,衛生部原定的2009年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改革目標確定無法完成,時間將推遲至2010年3月份。(《中國青年報》12月22日)

    今年8月,國家先後出臺了《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暫行)》,11月又推出《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09年版)》。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架構日漸清晰、明朗。但令人遺憾的,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遭遇到了“腸梗阻”,難以如期推行。

    基本藥物制度為何剛“出生”就被架空,關鍵在既有藥物制度安排上仍存在致命的弱點和缺陷。其一,缺乏完善的補償機制,這註定基本藥物制度易淪為一種擺設。道理很簡單,醫院執行基本藥物制度後,藥品將實行零差率,這項收入大大減少。對於長期依賴“以藥養醫”的醫院,無疑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如何彌補醫院這個“損失”,這就需要地方政府動給予相應補貼。如果政府不補償,挫傷醫院執行基本藥物制度積極性不説,還易迫使一些醫院為生存計而重新走上“只選貴的,不選對的”固有套路上。

    其二,缺乏嚴格約束機制,這使得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大打折扣。必須承認,當前建立嚴格的約束機制,才是推行基本藥物制度的前提。僅僅為醫生提供基本藥品目錄是遠遠不夠的,更關健的問題在於,醫生能否願意按既定目錄“出牌”,如果沒按規則“出牌”,該如何處罰?倘若沒有嚴格的獎懲機制及時跟進,即便一些醫生繼續開出其他非基本藥物名單的藥物,恐怕也無奈他何。

    其三,藥物定價和採購公共政策存在漏洞,基本藥物制度很難不走形,不變樣。現在,各地大都建立起了省級集中網上藥品公開招標採購,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企業可以平等地競標。但在實際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往往站在本地區藥企一邊,優先採購本地域企業的藥品。在本省大藥企“俘獲”政府藥品採購情形下,藥品價格難免不會虛高。正如一位衛生部高官坦言,不少企業虛報成本造成了政府定價虛高。

    顯然,如果不抓緊制定完善的公共財政補償機制,如果不及時出臺約束醫生的公共政策,如果不儘早打上藥物定價和採購的政策“補丁”,基本藥物制度不但有被架空的危險,而且還恐難逃夭折命運。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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