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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平:輿論事件要用輿論的方法解決

 

CCTV.com  2009年12月22日 10:4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紅網  

  網絡不僅需要掃黃,而且還要打黑,然後還要漂白,一系列的“顏色革命”讓網民驚詫莫名。央視《經濟半小時》提醒觀眾警惕“網絡黑社會”,卻引發了大家對這則報道本身的警惕——過度強調網絡的危險性,會不會傷及尚在發育中的網絡民意?

  網絡既是一個虛擬的社會,也是實體社會中的一部分。實體社會中存在的善惡美醜,在網絡中都有産生的可能。但是由於虛擬社會的特徵,網絡呈現出它的特殊性,以文字、音頻和視頻等言語表達為主。目前網絡中的語言表達,正在爭取自己的空間,對它的任何打壓,即便動機純良,也有可能殃及池魚,引發聯想和反彈,須得三思而後行。

  “黑社會”作為一個犯罪術語,有它專門的定義,特徵歸納羅列出來有十幾條,門檻還真不低,不是誰想幹就幹得成的。一般來説,這兩點是基礎:一是有著長期固定的組織;二是以暴力活動為依託。

  網絡語言暴力的存在,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謾罵、侮辱、恐嚇、騷擾、侵犯……種種不義時有發生,給當事人造成極大的痛苦和傷害。但是這些語言暴力者多半是臨時聚集起來的“圍觀群眾”,並非固定的組織成員。他們的目的,很大程度上出自泄憤或盲從,而不是打劫錢財。央視舉的例子多半是另外的情況,那就是某一些公司,有組織有預謀地誤導網民,編造事實,混淆視聽,操縱輿論,達到牟利的目的。這些公司的確十分可惡,但是他們的主要手段,並不是暴力,而是對網絡傳播的利用,介於欺騙與正當營銷之間。

  網絡媒體是一個新東西,人們在自己的博客或者推特上發表並不危害公共利益和安全的虛假信息,用語聳動,圖片曖昧,以此吸引網民眼球,這很難説得上是違法犯罪。如果那樣的話,我們每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只能精確地表達,才有可能逃脫懲罰。但是,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結果只會是大家都不説話了。

  那些網絡營銷公司不止於此,他們還會收買具有公共媒體性質的媒體網站,和這些網站共同策劃,聯合出品。這種情況下,首先應該受到譴責和懲罰的,應該是這些網站。假如他們又製造輿論,勾結官員,威壓司法,那麼首先應該受到懲罰的,是這些官員和法官。目前的網絡策劃公司、刪帖公司,使用的手段並非基於暴力,而是利用網絡社會中大量積壓的或無聊或憤懣的情緒,製造事端,煽風點火。説到底還是雞鳴狗盜的輿論事件,或者不太體面的廣告行為。

  輿論事件要用輿論的方法解決,那就是開放更多的言論空間,讓網絡情緒得以釋放。一方面,網民們有了更多的議題,對那些無聊的東西就會少一些關注。另一方面,言論更加開放之後,媒體的壟斷性減弱,消息來源增多,欺世盜名也就不那麼容易了。更重要的是,在更加開放的輿論空間裏,人們更容易培養出良好的議事習慣,形成有效的討論規則,語言暴力就會被視為醜陋的行為,儘管不能趕盡殺絕,但也不會像現在這樣登堂入室。

  假如把網絡輿論不加區別地污名化,並且以打黑風暴的方式進行打壓,那麼語言暴力會因為反抗的名義,反倒擁有了合法性。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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