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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金棟:網絡社會應善待“網上水軍”

 

CCTV.com  2009年12月22日 09:4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荊楚網  

    12月20日,央視《經濟半小時》報道,億萬網民跟著網絡黑社會的指揮棒貢獻點擊率,並在不知不覺中被引導和操縱,無意中也成為網絡打手的工具,網絡輿論甚至影響了法院判決,因此網絡也要“打黑”。12月21日中青報的提法是:網絡黑社會成成熟産業。

    筆者認為,“網絡打黑”的動議,類似于發動一場史無前例年代的“網絡文化大革命”。

    現實中的黑社會分子,已經構成對現實社會的現實危害。而且,它已經滲透到政府內部,形成“黑保護傘”,不打不足以平民憤,不打不足以穩社會。

    而被稱臆造出來的“網上水軍”,大部分為時代憤青、論壇磚客、網絡寫手。這些被人蓄意虛構出來的“網上水軍”,有四大特徵:一是它的“非階層性”,亦官亦民;二是它是“非區域性”亦城亦鄉,亦中亦外;三是它的“非團體性”,路見不平一聲吼;四是“非直接利益衝突性”,它們參與的人和事,與自己幾乎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如果,真要如輿論界定“網上水軍”,絕大多數時評寫手,也要歸入“網上水軍”隊伍,至少也屬於“網絡黑社會”外圍分子。這樣打下去,把人民內部不同見解的爭論,把為正義而戰的網民,也擴大成必須列入打擊的敵我矛盾。絲毫不誇張,猶如一次史無前例的“網絡文化大革命”。

    對已經發生的因網絡言論造成的跨省追捕,對無處不在的網絡監控,已經搞得網民人人自危,再搞一次全國範圍的“網絡打黑”(能跨國“網絡打黑”嗎?),無疑是對黨和國家領導人網絡親民政策、姿態、提倡的背離,是對剛剛興起的網絡經營者的打擊,是受到網民千夫所指的“網絡恐怖”行為。

    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説,思想言論文字本身不構成罪體,懲罰的應該是與之結合的犯罪行為。筆者贊成這樣的觀點,該打板子的是“網絡水軍”幕後的違法行為,永遠不應該是網絡民意。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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