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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農:誰有資格“先天下之住而住”?

 

CCTV.com  2009年12月21日 09:4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咸陽市某在建樓盤小區不對外出售,只針對咸陽市公務員銷售,每平方米2800元,而目前該地段房價在3100元左右,此舉惹來市民爭議,被認為是照顧公務員的“專供”房。咸陽市政府辦解釋是為解決公務員住房難,統一購買的“團購”房,價格是去年金融危機房價低時確定的。(12月20日《華商報》)

  按照咸陽公務員“專供”房開發商的説法,開發商曾經主動找咸陽市政府談價錢——這是一種很吊詭的邏輯。在商言商,開發商主動接受房價打折的公務員購房團,商人的利益何在?或許,掌握土地資源的政府部門能夠以超低的地價,來保證地産開發商的市場標準利潤;抑或是堤內損失堤外補,地産開發商在公務員“專供”房上的利潤損失,能夠在後續的真正市場化樓盤中得以彌補。

  但無論是哪種方式來保證作為商人的地産開發商的利益,這其中都將存在“公權自肥”的魅影——公務員通過手中的市場資源配置權換取了低於市場價的房子,從而享受了住房上的“超國民待遇”。種種危害其實無須多論,普通市民不能團購的房子,公務員群體卻可以順理成章,那麼地産開發商的銷售收入損失,要麼由政府財政的少收入來彌補,要麼由市民承擔更高的房價來買單。所以,公務員能夠享受低價房,即使“團購”也不過是公權自肥的遮羞布。

  以此來看,理順房地産市場、穩定商品房價格,一個重要的突破口就是揭開政府部門在房地産市場上的遮羞布,讓公權在這個撲朔迷離的市場中站準自己的位置。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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