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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詩成:領導“借車”有點亂

 

CCTV.com  2009年12月07日 09:1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黑龍江晨報  

  車非借而不願開?這是近期幾條領導幹部“借車”新聞給咱的強烈錯覺。

  在南疆,原廣州市容環衛局領導向垃圾處理企業“借用”兩輛車,被媒體扒出曝曬後,現被勒令立即退還;在北國,內蒙古阿榮旗女檢察長劉麗潔被舉報頻頻換車,最近座駕竟是嚴重超標的百萬豪車,當事人堅稱是向當地一企業家“借用”的;在西藏,紀檢部門4日開會要求,嚴禁官員利用職權向下屬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借用車輛,對違禁行為一律先沒收車輛。

  借得?還是借不得?這好像是個問題。

  在劉檢察長眼裏,只要能證明豪車不是買的,而是從老闆朋友那“借”的,就解除被疑危機了;在廣州市容環衛局眼裏,官家的事兒,怎麼能叫“借”,那分明是和企業“合作”嘛;縱然“借”了,退還也就罷了,你們還想咋地?在西藏紀檢部門眼裏,這車當然不能借,所以要嚴禁,“一律先沒收車輛”……同樣是借車,不同的姿態,套用范偉同學的臺詞——這事兒(有多嚴重)有點亂,急需捋一捋。

  領導愛向企業家“借車”,起碼到現在,還沒聽到誰敢炮製出一套“利用民間資本、節約國有資源”的歪理邪説。大家光用腳後跟也能想到:不同於小男孩向小女孩借塊橡皮,這裡的“借”字學問深著哩。為什麼領導幹部想借車就能借到車,而平民百姓不能想借就借,借得閃亮?當然不是因為領導同志們臉蛋更光鮮,而是他們手裏的權柄很漂亮。到銀行借錢還要付利息呢,你借東借西,回頭人家就要向你借權要利,你給不給——不給?白借白坐接近於權力欺壓。給?估摸離以權謀私也差不了多遠了。

  借車事兒小,“失節”事兒大。而明知易濕鞋,為何偏有那麼多人愛在河邊走呢?道理很簡單,為了“超級別”物質享受——看著人家奢豪,心裏受不了,聽到不止一個落馬貪官,鼻涕一把淚一把地“懺悔”在企業老闆面前心理如何失衡、濕鞋然後失貞。沒級別配車的,想找個冤大頭給自己“配”一輛;不滿意現有標準的,想給自己搞個“高配”。先是借車,後來還要借油借司機,最後什麼都想借,借房、借鈔票甚至借情婦的事兒,不都上演過嗎?而有個“借”字做擋箭牌,一旦被揪出來也能找到千萬個藉口搪塞。何借而不為?

  是不是所有老闆都愛被奪人之美,以借車給領導為樂?好像也不儘然。除了有所圖的,也頗有一些很是厭煩卻苦於無奈的。沒事兒的時候在論壇溜達,倒是常能見到有人發帖問詢“婉拒領導借車高招”的倒楣蛋。

  社會不是不知“借”之弊,問題在於缺乏“零容忍”的決心。總覺得充其量算是個灰色交易,出問題了糾正一下也就罷了,用不著上綱上線,治起來也不用太狠。所以像武漢市規定,幹部借車“長期不還”視同受賄,可誰能掰扯清什麼叫“長期”不還?一齣事兒了不都表示要還嗎?廣東紀委也有規定,領導幹部“借車”須打報告。向誰打?報告到哪一級?不知道。而西藏這次也説嚴禁,一旦發現“先沒收車輛”,可具體怎麼處置當事人,還是不清楚。“嚴禁”喊得響,代價多大説不清,也就難怪有人晃著“借”字號擋箭牌遮風擋雨,試圖矇混過關了。

  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的意見》。我倒以為,這“進一步”,就是要進到這些責任模糊的領域。領導幹部亂借車,甭説什麼灰色地帶,也甭説什麼亞腐敗,乾脆就按受賄腐敗來對待治理吧。狠狠幾刀切下去,楚漢河界自分開。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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