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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曉哲:改改“滾雪球”式信用卡計息方式

 

CCTV.com  2009年11月11日 15:2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綜合  

  信用卡免息透支的功能如果運用不當,其高額的透支利息和各種費用可能會使使用者陷入債務危機。因為無力償還信用卡上的透支金額,最近,61歲的關老伯麻煩纏身,兩年多前透支的兩萬元,利滾利,如今滾到了近20萬元的天文數字。(11月10日《廣州日報》)

  按照銀行的算法,“應支付透支款自銀行記賬日起至還款到賬日的透支利息”,日利率為萬分之五;透支利息“按月計收複利”。按每月30天計算,透支利息為每月1.5%。此外,持卡人未還最低還款額時,對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還應按月支付5%的滯納金。持卡人超過信用額度使用時,對超過信用額度部分,應按月支付5%的超限費,且不享受最低還款額待遇,2萬元透支額度兩年後應繳納近20萬元。因此,銀行向老漢追討19萬餘元是有依據的,一分錢也沒多收。

  但問題恰恰在於這種形式上的“正義”,卻未必是實質上的“正義”。試想,一個人就算借款2萬元,但兩年就要償還近20萬元,幾乎翻了十倍!這樣的結果難道是公平的嗎?在舊社會,地主老財給長工放高利貸時,是要“利滾利”、“滾雪球”的。因而,長工們一旦借了高利貸,就沒有一個不傾家蕩産甚至賣兒賣女的。我們的銀行雖然有的是私營股份性質,但其依然是社會主義經濟的一部分,其本質應是服務和便民,而不是以“牟利”為目的。但事實上,像上述老漢透支信用卡兩萬,兩年後滾到20萬元一事,與“滾雪球”式的高利貸計息方式又有何區別?

  銀行或者感覺很“委屈”,或者也認為“罰息”越多越重越有利於還款,但以這種理念之下的借貸行為,卻有可能對社會公平正義造成嚴重戕害。因此,就應該儘快對不完善和“不正義”的借貸計息方式進行調整和更改。首先,應該設計一個比較合理的計息方式、“復息”和滯納金比例,既要讓借貸者不敢違約也要體現銀行服務社會的理念。其次,銀行在類似的服務上應多一些“人性化”。不要“惡意”或不聞不問地等到借貸者的債務額度已經“高不可攀”了,才想起“提醒”、才想起維權。銀行不是“楊白勞”,與客戶是利益共同體而不是“敵對者”。早一些催促欠款的工作,多為客戶利益著想些,斷不至於導致今天的被動。(畢曉哲 河北 職員)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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