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丙奇
《環球時報》報道,澳大利亞4所私立大學5日因破産閉校,致使約2700名外國留學生失學,其中包括近千名中國學生。
澳洲這4所私立學校的破産,對我國內地高等教育的發展,具有十分現實的警醒意義。從目前的情況看,鋻於澳洲完善的教育管理體系,私校倒閉給學生帶來的影響不會很大,在這次倒閉事件中受到影響的學生,其文憑以及後續的教育也會獲得澳洲政府的妥善安排。可是,我們對大學的破産閉校準備好了嗎?
經過10來年的發展,我國高等教育到2008年,已有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2663所。與此同時,我國的生源數開始逐年減少,它將直接影響大學招生人數。在生源的壓力下,可以預見,有一些高等學校將萎縮,並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將來宣佈破産——這還不包括經營不善,資金鏈斷裂等原因造成的破産。
來自中國民辦教育協會的不完全統計顯示,到目前為止,全國民辦高校的招生狀況下降嚴重,普遍下降幅度在一半左右,其中民辦大學較集中的西安下降最多,招生數量只有往年的兩三成,在一些大學城,已出現人去樓空的“冷清”景象。
按照我國目前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如果進行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破産,除非被政府或其他教育機構“接盤”,否則很難安排學校破産之後的學生,因為高校與高校之間並沒有學分互認制度,也沒有自由轉學制度。一所破産學校的學生,怎樣轉到另一所學校求學呢?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八章專門談到“變更與終止”,其第五十七條規定,民辦學校終止時,應當妥善安置在校學生。法律已預見到學校的終止,可現行的教育管理制度,還未實行對接。針對越來越現實的大學破産、關門問題,我國高等教育有必要探索大學自由轉學制度、學分互認制度,這既是建立高等教育市場競爭機制的需要,也是學校退出之後,保障受教育者權益的需要。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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