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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浩俊:教育“潛規則”,條條鬧人心

 

CCTV.com  2009年11月02日 09:0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齊魯晚報  

  教育領域的"潛規則"所綁架的,不僅僅是家長、學生,還有社會公平、正義、法律、社會穩定等。

  11月1日《楚天金報》報道,近年來,教育部門屢發新規,教育頑疾卻難以禁絕。相反,針對新規舊律,當前中小學教育還形成了多項“潛規則”,如義務教育階段就近入學不得選拔性考試卻依然在考;不得分快慢班或實驗班,就變相成創新班;擇校費名亡實存,而且都是“被自願”……其積弊之深發人深省。

  擇校、擇校費、奧數、升學率、重點班、違規補課、有償家教、培訓班等“潛規則”,可以説條條讓人鬧心,件件讓人操心。

  對這些頑症,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不可謂不重視,一些地方早就做出過明確要求,有的還通過立法、出臺文件、檢查整頓、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等手段,對這些現象進行治理。然而,一些地方效果不僅不明顯,這些頑症還有氾濫之勢。

  那麼,為什麼經過長時間的清理整頓,這些“潛規則”卻屢禁不止?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利益,正是在利益的驅動下,才出現了這些問題。

  學生和家長顯然是不希望出現這些現象的。這些“潛規則”,無一不在蠶食著他們的利益,但是,為了考試、升學,他們不得不被這些“潛規則”牽著鼻子走。被這些“潛規則”所綁架的,不僅僅是家長、學生,還有社會公平、正義、法律、社會穩定等。

  困擾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的一些“潛規則”,近年來雖然不再像過去那樣肆無忌憚,卻更加讓人難以接受。以擇校費為例,過去,擇校費是明目張膽地收取,現在一些學校卻挂上了家長“自願”的招牌,收取擇校費時,都要求家長必須承諾“自願贊助”、“自願交納”,否則,就不能擇校。

  教育上産生的這些“潛規則”,不能把責任都推給學校和教師。這是因為,很多問題是學校和教師也左右不了的。比如,有關部門要求不能擇校、收取擇校費,但許多地方卻有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之分;有關部門要求不能以分數論“英雄”,但在教學考核中,卻總是以升學率為主要指標,這只能逼迫著學校、教師把分數作為最高目標;有關部門要求取消奧賽等課外輔導班,但一些地方在升學中,學生卻可以憑藉奧賽成績獲得加分。

  有人説,教育上的“潛規則”是最大的毒瘤、最大的腐敗,這話雖然苛刻,卻不無道理。凈化教育環境,是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必須重視的一項工作,而消除教育上的各種“潛規則”,可能是最迫切的一項工作了。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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