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楊竹芳1999年就是同事了,我開始一直以為她記性相當好,其實,她是身邊有個小本本,什麼都隨時記上一筆,她辦的案子都記下來的,她辦事相當用心。
記得有個詐騙案,她批捕,我起訴。
有一天,我們上街,她忽然指著前面一輛的士車問我,老王師,知不知道那個車牌?出租車那麼多,我怎麼記得這麼多車牌?她就説,這輛車就是當時我們辦的那個詐騙案裏的贓物啊。這是案子辦結三年後的事情了,她連車牌號都記得。
她辦批捕案子的時限是7天,我辦起訴時限是1個月,我卻已經不記得了。
我現在眼睛不太好,視網膜中心有發炎,視力下降很厲害,打案件卷宗我要用一號字,一些大案、複雜的案子開庭下來,我感覺腦袋都要炸開來了。
她總是安慰我,她有空的話就跑過來幫我打卷宗。(王志琴 53歲 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
責編:任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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