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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小晶:釣魚式執法釣到了什麼

 

CCTV.com  2009年10月11日 09:0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方小晶

  上海白領張軍因遭遇“釣魚式執法”,憤而起訴上海市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昨已立案。

  何謂“釣魚式執法”,我們可以從張軍的自述中窺見一斑。上班途中的張軍遇到一個自稱肚子疼又打不到車的人要求搭一程,出於好心,他就讓人上了車。想不到該男子一把拔下車鑰匙,同時七、八個穿制服的人圍了上來。中了招的張軍無奈接受了1萬元的罰款。

  從新聞中可以看到,該執法大隊對於“釣魚式執法”的應用已爐火純青,栽在這一招下的不乏其人。“釣魚執法”的精髓就在於廣撒魚餌,哪條魚游過去,不定都得挨上一刀。在此前提下,“錯殺”的情況在所難免。張軍運氣不好,魚餌自動送到了嘴邊,也成了釣上來的一條大魚。至於張軍有沒有接受“魚餌”提出來的20元車費,在法庭上肯定有一番激辯。但這在公眾眼裏已無關緊要,現在撿到錢包歸還失主還規定可以收取一定報酬,張軍就算拿了這20元,也不能説他就是一條“黃魚”了。如此重罰,張軍不服,公眾也不服。

  因為“釣魚式執法”,這個執法大隊已經不是第一次被告上法庭了,不過據説還從來沒輸過官司,所以這一非常規的執法手段也就照樣頻頻使用,甚至發揚光大著。沒有輸掉官司,似乎説明在法律意義上,“釣魚式執法”是合理合法的,但執法大隊難道因此就可以心安理得地頻頻“釣魚”了?恐怕不是那麼簡單吧。

  一項執法手段,惹來那麼多爭議,被那麼多人訴之以法律,本身就説明,這手段存在著漏洞,起碼不能讓受罰者心服口服。現在政府部門都講究形象,這種形象應該是正面的、陽光的,做事有理有據,堂堂正正。而“釣魚式執法”,難免讓人覺得鬼鬼祟祟,耍陰謀使伎倆,那麼這樣的執法部門,還有什麼形象、聲譽可言?執法部門多幾個“釣魚式執法”之類的歪點子,公眾就會對政府少幾分信任。就算你因此“多收了三五斗”,或者如你所説的維護了正常的營運秩序,也是得不償失。

  前段時間交警部門的隱蔽執法,也引來了許多非議。隱蔽執法僅從效果論,有其積極性,為什麼那麼多人嗤之以鼻,還不是公眾覺得不夠光明正大嗎?現在許多地方已經取消了這一執法手段,也算順應了民意,保護了形象。但更落入下乘的“釣魚執法”卻還在堂而皇之地運作著,怎不讓公眾對某些執法部門失望透頂,甚至口誅筆伐。

  張軍説從此不敢做好事了,因為怕遇到這樣的釣魚者,相信許多車主心有慼慼。一個政府執法部門,不是引導公民向好向善,反而培育了畸型的不正常的社會價值觀,這也算是“釣魚執法”結出的另一顆惡果。這顆惡果也許比你丟了自己的臉面更可怕,南京彭宇案留下的陰影,已讓許多人不知所措,前車之鑒在此,後車之師猶覆,可悲可嘆!當然,執法大隊數著罰沒款,高興還來不及呢。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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