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立場
百年學府武漢大學近日發生地震:該校常務副校長陳昭方、黨委常務副書記龍小樂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鉅額受賄被捕。該案震驚內地教育界,牽涉多人,至今余波未了。有當地網民稱,陳昭方是“武大有史以來最大蛀蟲”(《新民晚報》10月9日)
高校也是腐敗重災區,有人驚嘆説,聖潔的高校光環暗淡了,世間最後一方凈土也已被污染。有資料顯示,全國各地的大學腐敗案件近年頻繁曝光:同濟大學原副校長吳世明因受賄罪被判刑十年,南京財經大學原副校長劉代寧被控受賄160多萬;湖北近年已有五六所大學的主管官員因腐敗落馬,包括湖北大學原副校長李金和等;陜西近三年已查處80多宗大學經濟案,倒下7名廳級校官。透過這些案例,細心的人不難發現,基建、後勤、招生等財權事權集中環節,是職務犯罪重災區。
大學以前被認為是“清水衙門”,但上世紀90年代以來因為推行教育市場化,高校吸金能力陡增,已經極大地富裕起來。據分析,高校系統職務犯罪案件多發,一些高校教職員工特別是領導幹部自身法律意識淡薄是一方面原因,而高校在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以及有效監管機制缺失,也是重要因素。隨著高等教育規模擴大,政府對高校的資金投入不斷加大,用於學校工程建設和教學儀器設備購買、後勤服務等方面,但在這些資金使用過程中,由於管理體制不嚴密、監督不到位,致使一些腐敗現象發生。
筆者以為,高校反腐制度是保證。健全的制度對權力的授予和運作起規範和指引作用,對高校秩序構建具有全局性的影響。必須看到,腐敗根源無論表現為何種形式、何種特點,最終都可以歸結為權力的濫用。而權力之所以被濫用,是因為掌權者在自身利益驅動下有可能背離權力的宗旨,權力要不被濫用就必須受到制約,而制約只能靠制度。
要做到對權力的有效制約:一要改革現有監督體制,加強權力監督,二要推行以權責一致為基礎的問責制。因此,根治高校腐敗頻發,必須健全並不斷改革創新反腐制度,使腐敗分子想貪而貪不到。同時,要逐步形成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人民群眾監督、法律監督與輿論監督相結合的完備監督體系,最大限度地遏制高校腐敗現象,蕩滌“象牙塔”內的污垢濁流,還人民群眾內心對高等學府本應是“凈土”的美好期望。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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