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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貴峰:高考改革應把握和厘清的三種關係

 

CCTV.com  2009年08月10日 14:3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紅網  

  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目前正在緊張起草《中長期國家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據參與該專題小組的一位人士透露:目前,對於高考改革初步提出了3個方案,主要是要解決考核學生的綜合素質和一次考試定終身的問題。(《揚子晚報》,8月9日)

  據最新報道,教育部發言人否認了以上高考改革方案,認為相關報道提出的方案可能只是建議版本。借此機會,這卻是我們必須要認真思考推進高考乃至整個教育體制改革的時候了。於此,在筆者看來,以下三種關係的把握和厘清至關重要:

  其一,科學評價與方便選拔之間的關係。作為一種人才評價選拔制度,“科學評價”,也即怎樣才能更準確地對考生的內在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科學評價,毫無疑問,才是一個基礎性根本性的首要實質問題。而“方便選拔”僅僅是一個從屬、派生的技術性問題。因此,後者必須服從和服務於前者,並將前者作為其實行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但長期以來,我國的現行高考制度,非常不幸地恰恰正處於一種“方便選拔”壓倒“科學評價”的顛倒狀態——為了方便前者、使之更加簡便易行,高考制度被極大地簡陋化、機械化,不惜大幅度地犧牲高考應有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全面準確考核考生綜合素質的高考基本功能和價值基礎被極大地漠視、棄置。

  其二,理想的公平和現實的可操作、可及性之間的關係。公平無疑是高考制度的核心,也是社會關注的核心。目前各種版本的高考方案,均將公平放到突出重要的位置,並從不同角度設計了凸顯高考公平的改革措施,如增加考生的考試選擇權、擴大高校自主招生權等。但同時,我們也要意識到,公平的理想並不是建立在真空中的,其中還有一個現實的可操作和可及性問題,否則,理想雖好,卻很可能走向自己的反面。

  以“高校自主招生”為例。一個行政化色彩極濃的高校及教育管理體制,我們可以指望它能通過“自主招生”結出招生公平之果嗎?現有的高考加分政策,曾經不也是一種很美好的公平理想,但在權勢的強力介入下,我們又得到了什麼?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種關係:即政府權力與教育權利之間的關係。權力必須為權利服務,這當然確鑿無疑,但權力究竟應怎樣為權利服務——是大包大攬、越俎代庖,還是秉持一種謙卑敬畏立場、既有所為又有所不為,無疑又大有不同。如果僅是前者,那實際上已對權利的本源性和自主性,構成了一種侵害甚至變相剝奪,最終將兩者的關係徹底倒置。遺憾的是,目前我們的高考乃至教育本身中的權力與權利關係,很大程度上正是這種倒置狀態,政府權力均是絕對的主導者、決定者,而考生、學校等教育主體、權利主體則處於一種旁觀、被動接受的邊緣化境地。

  就此而言,政府之於高考改革,最重要的,其實不是提出具體的官版方案,而是首先厘清理順自己在其中的位置、角色、身份——什麼是政府該做且必須做好的,什麼是不該做也不可能做到而應當歸還給教育權利主體自治自主決定、解決的。有了這種權力與權利關係的清晰和順暢,我想,高考改革的未來才是真正可以期待的。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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