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經濟雖已企穩回升,但主要體現于國有經濟,中小民企現狀和情勢仍然堪憂。而要扶持中小民企復蘇,關鍵就是要對中小民企實施增值稅減免。
8月7日,發改委、財政部、央行等三部門就前7個月經濟刺激政策實施中的突出問題及未來5個月的政策取向作解疑釋惑。
單就GDP統計數據,筆者認同國內經濟已企穩回升的判斷,但企穩主要體現于國有經濟,佔國內就業崗位七成的中小民企的經營狀況非但未能企穩回升,甚至於現狀和情勢均十分堪憂。對此,發改委重申要進一步擴大民企準入領域,鼓勵支持引導非公經濟;財政部承諾下一步將繼續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支持力度……但類似的原則性表態,口惠多於實至,自2005年頒行非公經濟36條至今,人們每隔一段時間總會聽上一回,去年四季度雙危機爆發後,類似口號更是隔三差五就喊上一輪。
上半年經濟數據公佈還算詳細,被遺漏的偏偏是民營經濟運行數據。上週二,國統局官網挂出該局能源統計司的一篇分析文章,不經意間披露出上半年中小民企用電量跌幅高達48.9%,令人震驚。上週四,央行發佈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也“漏”出了“料”,承認上半年商業銀行放貸7.37萬億元近乎于天量,但投放給中小民企的信貸只佔全部額度的8.5%,幾乎可忽略不計。
上週四全國工商聯發佈《中國民營經濟發展報告(2008-2009)》強調,雙危機給民營經濟帶來的副作用持續放大,隨行業壟斷逐步強化,4萬億元投資正對民營經濟産生擠出效應。綜合上文所述,民營經濟非但難言擺脫危機,總體運行狀況仍呈進一步惡化態勢。
民營經濟無論對GDP、稅收還是就業的貢獻盡人皆知,若中小企業未能實質性復蘇,國有經濟企穩回升獨木難支。自去年11月緊急頒行“國十條”,為扶小而定制的政策包括:財政扶持,暫緩或減免部分行政性收費;金融扶持,允許多元資本組建小額信貸擔保公司,允許權股、期權、信用證、存貸匯票等作為中小民企申貸抵押物;出口退稅,幾乎涵蓋所有出口門類和大部分出口産品,退稅比例逼近17%的“天花板”。
然而,中小民企仍扶不起來,問題出在政策力度不足以及所開藥方不大對路。以出口退稅為例,外貿不振並非中國商品價格過高,只在於金融危機下國外消費者已不願購買超出基本生活需要的商品,出口商品價格一降再降,大額出口退稅卻大都補貼給了國外經銷商和消費者,極不利於中小民企把雙危機當作倒逼機制,痛下決斷提升産品檔次和産業能級……
扶持中小民企復蘇,出口退稅受惠很有限還在其次,關鍵是受惠面太窄,數量更多的非出口型中小民企缺乏實質性扶小支持。未來5個月尤須採取的扶小政策選擇,當摒棄出口和非出口劃分,果斷對中小民企實施增值稅減免,全國工商聯建議統一減免5個百分點。筆者以為,減免比例可作斟酌,但普惠式減稅的政策效果定當大於迄今已推出的扶小政策之和。
改出口退稅為適當減免中小民企增值稅負,無須中央財政額外增加赤字預算,其運作機理相當於另類轉移支付,壓縮出口退稅盤子所積余“口糧”,用於減輕數量更大的非出口型中小民企稅負,既逼迫出口型中小民企為免“死”而實施“雙提升”,又有利於整個“民企板塊”早日恢復或部分恢複元氣。
責編:唐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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