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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海安警方在對一脫保車輛依法進行扣留時,面對當事人的胡攪蠻纏、言語威脅,民警使用法言法語規範霸氣回應。網友紛紛點讚稱,這才是不卑不亢、嚴格執法的好警官,堪稱警界“李雲龍”!
從視頻不難看出事情的經過:在交警執行任務的初始,違法行為人不滿交警的處罰提出質疑並拿出手機拍攝。這時,一位陶姓警官挺身而出,先是解釋了相關法律法規,然後不懼違法行為人的叫嚷威脅,嚴正告訴對方:“如果我怕你威脅,我就不要幹這個工作了!”同時不忘説理執法,告知對方“你可以拍,我們接受監督,但是不接受惡意炒作,否則你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對於陶警官的執法,許多網友表示“就該如此”、“希望這樣的警察越來越多”,也有網友稱“這不就是李雲龍嗎?”對此,陶警官説,不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他能硬氣執法,因為當地治安好,心中有底氣。
陶警官最後一句話有著非常的現實針對性。當地治安好,心中有底氣,交警執法嚴,交通事故少。正因這樣一種良性工作機制,才營造了理想的社會環境。在社會治安好的地方執法,警官自然有了底氣。對於一些社會治安不是特別理想的地方更應該加大執法的監管力度。對於交警執法,作為一個奉公守法的公民應該持什麼樣的態度呢?
首先,無論是機動車駕駛員、非機動車駕駛員還是行人,在日常的交通參與當中難免違章,這可能是無意,還可能是故意,交警會根據你行為的主客觀因素以及違章情節的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這無可厚非。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很多人對交警的執法很不理解,甚至抵觸情緒很大,無疑增加了二者之間的矛盾和對立。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纏,交警在執法過程要做到既文明規範,有理有據,又理直氣壯,排除干擾,不懼威脅,這樣才能體現出法律的威嚴和執法的規範,同時對當事人也給予尊重,有效避免被惡意挑釁,進而及時有效地開展執法活動。
其次,每個人都應該具備是非判斷能力。“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必須要有一定的規矩來維持秩序,否則就會亂了套,交通法就是其中的一個規矩,如果每個交警都象我們希望的那樣,對違法者只教育不處罰,就達不到懲戒教育違法者的目的,違規成本太低,人們就會很輕易地選擇違規,全社會人都形成這種觀念豈不亂了套?所以批評教育對部分人行,但並不是對所有人都行,執法的目的就是給違法者以懲戒和教育,使之不敢違法,甚至不去違法,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大多數人行路的秩序和安全。
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交警執勤查糾交通違法行為,是法律賦予交通警察的職責,見到交通違法行為不制止和處罰就是交警的失職,而陶警官之所以被大家叫好點讚,正是因為他作為一名交警能夠抵住威脅,果敢執法。他以一身正氣對違規者進行有理有據有節的執法,贏得了人們的讚譽。(央視網評論員 採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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