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視網 2020年10月4日
-
央視網 2020年10月1日
-
央視網 2020年9月30日
-
央視網 2020年9月28日
-
央視網 2020年9月23日
-
央視網 2020年9月23日
10月28日上午,重慶市萬州區一輛公交車與一輛小轎車在萬州區長江二橋相撞後,公交車墜入江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發生後,公眾紛紛猜測,公交車墜江的原因到底是什麼。11月2日,官方公佈了調查結果和視頻資料,證實是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互毆導致車輛失控。
調查結果令人感到痛心,這樣一起慘劇原本完全可以避免。多個細節堆積在一起最終釀成了無可挽回的後果:乘客劉某因為坐過站而對司機冉某提出了“下車”的不合理的要求,在被拒絕後與司機發生爭執,進而演變為暴力衝突。可以説,乘客劉某自私自利的行為正是此次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然而,司機冉某也未能正確應對已經發生的衝突。他本可擇機靠邊停車,或者不予理睬,全力保障行車安全,可他偏偏選擇還手,升級衝突,最終釀成苦果。如果司機能夠遵守公交車駕駛人職業規定,一切或許會不一樣。視頻資料還顯示,雙方的衝突從當天10時3分持續至10時8分。整整5分鐘時間內,雙方衝突不斷升級,車廂內卻無一乘客進行勸阻。當然,如果有乘客及時進行勸阻,卻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利益損害,我們又該如何保護他的合法權益?如何讓所有人都能擁有十足的底氣,為維護正常的公共秩序挺身而出?恐怕,這也是不容回避的問題。
如果説司機與乘客在一時之間難以作出快速反應,那我們究竟應該如何保證公共空間的安全與秩序?這正是這起慘劇留給所有人的問題。
平心而論,乘客劉某的行為不乏衝動的成分,事先很難得到防範。從概率上來説,這種偶發事件的發生或許難以避免。關鍵在於我們是否擁有可行的應對之策?近年來,公共空間內正常秩序被破壞的事件時有發生,並受到輿論的高度關注。比如,高鐵“霸座”男因為其奇葩言論和行為成為新聞熱點。和乘客劉某一樣,他們都應該受到道德上的譴責,但如何進行懲戒卻成了老大難問題。“霸座”男被罰款200元顯然無法形成震懾效應。回過頭來看,在公交車、大巴車上搶奪方向盤、干擾駕駛員工作的事件並不鮮見,只不過它們並沒有造成如重慶公交車墜江式的慘痛後果。於是,一陣輿論的譴責之後,一切迅速歸為平靜。究竟該如何從法律法規的層面上重視此類事件,重新評估可能造成的後果以及相關懲戒措施?這應該成為眼下要著手研究的問題。
從技術層面上來講,公交公司是否可以在司機和乘客之間設立一道隔離門?目前部分地區的公交車、大多數城市的出租車都已經擁有此類配置,相信實施起來並不困難。另外,一段時間內,因為某些安全事故,不少城市都在公交車上配備了安全員。如果重慶萬州公交車上也有一位安全員,是否可以規避風險?這雖然只是一種假設,但未必沒有意義。安全措施,不能只在慘劇發生後受到重視,而在風平浪靜後就被遺忘。
十五個鮮活的生命瞬間消逝,教訓的慘痛已無需贅言。如何避免此類悲劇的再度發生?僅僅依靠道德上的規勸和譴責就難免會顯得蒼白無力了。在社會文明程度越來越高的今天,有效維護公共秩序應該成為全社會方方面面共同努力的目標。(特約評論員 李勤余)
央視網 2020年10月4日
央視網 2020年10月1日
央視網 2020年9月30日
央視網 2020年9月28日
央視網 2020年9月23日
央視網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