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上學假離婚,這樣的“中國式父母智慧”你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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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報道,近日石家莊一些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在執行“幼升小”政策時要求:父母和孩子3個人的戶口必須在一處才能上片內學校,否則只能接受調劑。為了孩子在片內入學,一些夫妻二人中有一方戶口沒在片內的,為此去辦了離婚手續。

  以前聽過為買房“離婚”,為多拿拆遷補償“離婚”,如今石家莊又現為孩子上學“離婚”,各種“假離婚”的上演,真真讓我們見識了什麼叫“中國式父母智慧”。

  從一開始,石家莊的“幼升小”政策就被普遍解讀為,父母和孩子3個人的戶口必須在一處才能上片內學校。因為文件中提到的“隨父母”,給人的直觀感覺就是“隨父和母”。儘管石家莊教育局後來作出的“情況説明”回應,無論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父母雙方還是其中一方,都能正常入學,但所謂的“正常入學”與“在片區內入學”並不是一個概念——在教育資源緊張的片區,仍要優先安排戶口隨父母雙方的適齡兒童、少年劃片就近入學,有空余學位的,才能安排戶口隨父母一方的適齡兒童、少年在片內學校就讀。這造成一些父母通過“假離婚”換取孩子在片區上學的“權利”。

  誰都知道,父母“假離婚”的背後是優質教育資源的匱乏,石家莊教育局在“情況説明”裏也承認:2018年石家莊市小學一年級入學人數預計較去年將增加約1.5萬名,城區教育資源愈發緊張。少數熱點學校片區生源較多,而學位有限。所以不得不將家庭“分類管理”,分配學位。

  在教育資源均等化短期內難以實現的情況下,通過一定的行政手段對義務教育資源進行協調管控,這是教育管理的應有之義。但如果,一項政策造成只有通過父母離婚才能獲得,這樣的公共政策就有點簡單粗暴,缺乏人文關懷了,因為這不符合“帕累托最優”。

  所謂“帕累托最優”,是指資源分配的一種理想狀態,一群人在進行資源分配時,在沒有使任何人境況變壞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個人變得更好。換言之,“帕累托最優”就是實現所有人利益的最大公約數。

  因此,當地教育管理部門應該思考:除了以戶籍給家長或學生劃分“等級”,是否還有其他更公平、更有效率的辦法?比如北京就已經推行“多校劃片”——即一個小區對應多所學校。這種學位分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靠房産佔資源的弊端。據了解,瀋陽、武漢等地的“多校劃片”政策也已提上議程。

  公共政策的本質是強化服務性,一項政策的制定必須要給公眾以便利,而不是人為設置困難。父母為孩子上學離婚,這固然冒著極大的倫理風險,但也要問問,是什麼讓他們選擇離婚。如果一項政策給一些人增添了負擔,這項政策的正義性或許就經不起推敲。

  跟以買房、拆遷為目的的假離婚一樣,因孩子上學而假離婚,都屬於政策性離婚。這種政策性離婚不少時候不是單純為了追求某種利益,而是為了規避風險。它對社會倫理的挑戰,對社會價值觀的誤導,實際上已經超脫了單純的政策問題,而蔓延為社會問題。公共政策部門顯然要想想,該怎麼避免這種現象了。(特約評論員 漢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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