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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拆遷 以悲劇推動制度改進 2010年,強拆與反強拆仍然是媒體上一個揮之不去的話題。 2010年9月10日,江西撫州市宜黃縣發生了強拆釘子戶,導致屋主被嚴重燒傷的慘劇,31歲的女兒,59歲的母親,79歲高齡的大伯為阻止房屋被拆,與當地公安城管和政府工作人員近百人抗爭,最終這起拆遷引發三人一起自焚。 【相似案例】 ∴ 睡夢中被人毆打驚醒 山西暴力拆遷釀成一死一傷慘劇 ∴ 民宅被強拆 河北肥鄉村民政府門前下跪喊冤
暴力拆遷 以悲劇推動制度改進
2010年,強拆與反強拆仍然是媒體上一個揮之不去的話題。 2010年9月10日,江西撫州市宜黃縣發生了強拆釘子戶,導致屋主被嚴重燒傷的慘劇,31歲的女兒,59歲的母親,79歲高齡的大伯為阻止房屋被拆,與當地公安城管和政府工作人員近百人抗爭,最終這起拆遷引發三人一起自焚。
【相似案例】
∴ 睡夢中被人毆打驚醒 山西暴力拆遷釀成一死一傷慘劇
∴ 民宅被強拆 河北肥鄉村民政府門前下跪喊冤
【各方聲音】
牢記拆遷悲劇發出的警示 給暴力強拆加上“緊箍咒”
如何終結強拆“最後的瘋狂” 宜黃自焚事件“催生”新《拆遷條例》
改"拆遷"為"徵收",取消"行政強拆",界定"公共利益"……在《物權法》出臺3年的語境中,在拆遷矛盾糾紛增多的背景下,2011年1月21日國務院審議並通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亮點一:明確只有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徵收 亮點二:取消行政強拆 亮點三:以市場價格作為補償標準,先補償後搬遷 亮點四:強調尊重被徵收人意願
告別"暫住"容易 "融入城市"才難 2010年11月16日,成都市正式出臺了計劃到2012年實現成都全域城鄉統一戶籍的“意見”。 此次戶籍改革取消“暫住證”、推行“居住證”,結束“暫住”狀態。把“暫住證”換成“居住證”不難,難的是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權利的均等化;告別“暫住”狀態也不難,難的是“融入城市”。
戶籍改革不能光琢磨農民的土地 戶籍制度改革要讓農民得到實惠,但是現在很多地方的改革不是着眼於解決問題,而是謀取農民手中土地的利益。土地換戶籍、換社保的做法與此背道而馳,這樣的做法,農民可能獲得了戶籍,卻容易失去維持生活的手段;農民可能獲得了基本社會保障,但這些基本社會保障不可能讓一個人過上幸福體面的生活。
2003年以來成都經歷了五次戶籍政策調整,到2012年成都將實現全域內城鄉統一戶籍。以後成都再沒有“居民”和“農民”之分,只有一種人,那就是“成都人”
10年內將有1000萬農民轉戶進城成為“新市民”。這被認為是中國大城市以破除城鄉二元體制藩籬為目標,有組織地向農民敞開胸懷,使農民能夠沒有顧慮地帶着足夠財富和尊嚴進城。
因與《物權法》抵觸,當年8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城市房地産管理法修正案》
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拆遷和建設模式已經發生了很大的改變。為了適應這種變化,2001年6月7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修改,並於當年7月1日正式實施。
1994的分稅制改革是個關鍵點,分稅制把各個地方的財政收入集中上繳中央,由中央政府擴大投資,以投資帶動整個國家經濟的發展。
1991年6月1日,國務院發佈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主要目的是通過舊城改造房屋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條件。
戶籍改革將解決"同稅不同權"
在我國,本地人與外來人口之間的“同稅不同權”普遍存在,外地戶籍的人雖然同樣是在本地工作、納稅,但是在買房、買車、就醫、子女教育等權利方面與“本地人”有明顯的區別對待。在這些方面,外來人口不僅僅是經濟利益的損失,還會嚴重影響本人以及家庭的幸福感、改善自身境況的機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