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出租汽車經營者將建立服務質量投訴的24小時受理制度,對於出租汽車駕駛員違法行為嚴重、服務質量低劣的,將給予出租汽車經營者最高2.8萬元罰款,且駕駛員1年內被投訴3次以上計入"嚴重違法信息庫"。 [詳細]
電話叫車的收費標准將調整。為提高出租車司機的積極性,提前4小時以上預約叫車每次收費或將調至8元,即時叫車每次收費5元。電召服務費收入分配將向駕駛員傾斜。具體收費標準還需要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聽證,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 [詳細]
北京市將進一步改革完善承包金制度,明確凈承包金的含義,規範企業成本核算,控制企業利潤水平,建立凈承包金動態調整機制,定期公佈凈承包金標準。 [詳細]
6月起,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電召中心將承諾保障乘客每日7時至19時城六區以內、17時至次日7時四環以內提前四小時預約出租汽車的用車服務。[詳細]
今後要制定統一行業監管辦法,比如通過指派方式,司機不能挑活兒;比如企業可以要求司機每月要完成一定數量電召服務任務等。當然也會通過各種方式來鼓勵司機電召。比如現在電召費3元中給司機2元,將來電召費會更向司機傾斜。 [詳細]
主要綜合考慮出租車在整個城市客運結構裏的定位、城市整體消費水平及出租車供需關係等因素。還要考慮早晚交通高峰、低速行駛、惡劣天氣等因素在駕駛員報酬中是否得到體現。所有租價調整後增加的收益全部向駕駛員傾斜,並且不允許企業借此上漲承包金。[詳細]
保障早7時至晚19時城六區以內、晚19時至次日7時四環以內的電召服務業務。如遇惡劣天氣等可能影響出租汽車安全運行的特殊情況,應提前告之乘客。有兩次(不含兩次)以上違約記錄的乘客1年內不列入承諾範圍。[詳細]
目前,北京市有多個叫車平臺,下一步將統一叫車電話,並由企業向社會承諾,提前4小時預約99%能滿足。提前半小時預約,初步考慮能有70%至80%的成功率。對於如何保障惡劣天氣預約成功率。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