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長抓精神病人充殺人犯 又是行業潛規則?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8日 13: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江日報

    日前,記者從河南省公安廳獲悉,對“尉氏縣公安局抓精神病人抵殺人犯”一事,河南省公安廳認定尉氏縣公安局弄虛作假、謊報戰績。當地決定免去鄭偉尉氏縣公安局局長職務,調離公安機關;對負責該案偵破的副局長宋偉民免去其副局長職務。(大河網5月17日)

    半個多月前,網傳“尉氏縣公安局抓精神病人抵殺人犯”一事,乍聽之下還頗讓人難以置信。況且,尉氏縣公安局對此矢口否認,更讓事態顯得撲朔迷離。不曾想,上級機關出手不到半個月,真相就已水落石出——這一次是真的。只是,揭開真相的同時,另一個疑雲頓時浮現:還有多少精神病人成為“命案必破”的棋子?

    據此前的報道稱:2009年底,尉氏縣公安局局長鄭偉迫於該省“命案必破”的壓力,指示派出所民警將精神病人劉衛中,以治病為由抓走,成為該縣“416”命案疑犯;20多天后,在家屬聲稱上訪等壓力下,尉氏縣公安局釋放劉衛中,並宣告該案告破,但因劉是精神病人,不用承擔法律責任。(《新京報》4月30日)

    那位鄭局長不愧是“一把手”,其應付工作的水平就是高,隨手可以捻個精神病人當棋子,先把人抓去冒充疑犯,待宣佈命案告破後,立即放人。其“運子”的訣竅在於,利用“精神病人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堂而皇之地大玩“捉放曹”遊戲,而且還似乎不會對任何人造成傷害。

    鄭局長無疑是一位“高手”,但他究竟是自學成才,還是學習借鑒?莫非,這也能變成一條“行業潛規則”:殺人兇手抓不夠,精神病人拿來湊?

    當精神病人成為“命案必破”的棋子之時,無辜的公民陷入冤屈的牢籠,真正的兇犯在法網之外偷笑。於是,社會正義非但得不到伸張,反而跌落到更深的深淵。

    從處理結果看,尉氏縣的鄭局長居然只是被免職、調離公安機關。如此拿法律當作兒戲、視公民權利如草芥的做法,顯然已經涉嫌濫用職權的犯罪行為了,豈能讓他輕輕鬆鬆一走了之?宣華華(浙江 公務員)

責編:霍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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