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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由於陳水扁的羈押期將在2月23日屆滿,台灣高等法院曾在5號連夜召開陳水扁的延押庭。高院下午(8號)裁定,因為陳水扁還有逃亡、串證的可能,判定從2月24日起,繼續羈押其兩個月。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一審判處陳水扁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全案移審高院審理後,高院曾在9月24日判定繼續羈押陳水扁三個月,並於去年12月17日第一次延長羈押。陳水扁從2008年11月12日被羈押,其間由於抗告成功曾獲得短暫自由,其他的時間都一直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至今已達450多天。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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