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著協與人教社簽署教材法定許可稿酬收轉協議

發佈時間:2009年12月13日 13: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左四)和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會長、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陳建功(左三)出席文著協與人教社教材法定許可稿酬收轉簽約儀式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常務副總幹事張洪波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長李志軍在協議上簽字

  中新網12月13日電 11日,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與人民教育出版社教科書法定許可稿酬收轉協議簽字儀式在北京舉行。根據協議,近百萬稿酬將向作者分配。

  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會長、中國作協副主席陳建功出席並致辭。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常務副總幹事張洪波與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長李志軍代表雙方簽字。

  據介紹,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作為中國唯一的文字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承擔報刊轉載和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費收轉的法定職能,國家版權局于2009年8月專門發文明確了文著協的這一法定職能。人民教育出版社長期以來積極貫徹實施著作權法律法規,在國家沒有出臺教科書法定許可付酬標準的情況下,一直按照100元/千字的標準向著作權人支付稿酬,為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給全國教科書出版單位作出了表率。閻曉宏和陳建功對人教社的做法給予高度評價。

  張洪波表示,簽約之後,文著協會按照人教社提供的使用作品清單核對整理,近期將在文著協網站(www.prccopyright.org.cn)上公佈作品清單,同時主動聯絡作者,在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進行大規模稿酬分配工作。張洪波也呼籲廣大作者主動聯絡協會,將個人信息在協會備案,以便分配稿酬。

  據了解,國家版權局正在積極制定《教科書法定許可付酬辦法》,預計該辦法將於明年年初出臺。出臺之後,各教科書出版單位將按照此標準對著作權人支付作品稿酬。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王志成、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副總幹事張樹英、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權處處長張曉霞等也出席了簽約儀式。

責編:李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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