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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反賭案回顧:09年底爆發 12球隊被罰收尾

發佈時間:2013年02月18日 20: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2月18日電 今天下午,針對中國足壇反賭案中涉案球隊處罰結果出爐,天津泰達、上海申花因虛假比賽被罰款100萬元、扣除聯賽積分6分,退回比賽獎項,上海申花末代甲A冠軍被剝奪;山東魯能因賄賂被罰款100萬元。謝亞龍、南勇、楊一民等原中國足協高官被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

  去年6月13日,隨著第二輪審判結果出爐,足壇反賭案告一段落。今年2月3日,范廣鳴成為反賭案出獄第一人,同時也拉開了反賭案後續的大幕。而今天出爐的涉案球隊處罰結果,終於給反賭案畫上了句號。

  自2009年足壇反黑掃賭行動開啟以來,一批高官紛紛落馬,多傢俱樂部被捲入醜聞,一層層黑幕隨即被揭開。隨著足壇反賭的深入,權錢交易、進球買賣,黑哨等內幕,也逐漸曝光于公眾的視野之中。

  階段一:浮出水面——王珀被捕供出多位足協官員

  2009年10月16日,前廣東雄鷹隊老闆鐘國健被警方控制,這標誌著“假賭黑”的反賭風暴,正式拉開帷幕。隨後,廣州市足協官員楊旭因涉嫌行賄被警方帶走,前廣州俱樂部數位高官也進入了警方的視野。

  然而,被牽出的官員只是冰山一角。緊接著,中國足協官員范廣鳴、前金德教練丁哲等人紛紛被曝與“反賭案”有關,尤其已落網的王珀更是交代出了多位中國足壇的資深人士。

  與此同時,新華社也及時播發了關於“王鑫等人涉嫌利用商業賄賂操縱國內個別足球比賽結果”案件的初步情況。公安機關詳細透露了2006年8月19日廣州醫藥主場對山西陸虎這場中甲比賽被導演成“假球”的過程。

  經過進一步深挖和調查,公安機關發現了犯罪嫌疑人尤可為涉嫌參與操縱2007年“中甲”聯賽個別場次的犯罪線索。隨後,尤可為、許宏濤已被依法逮捕,劉紅偉等涉案人員被刑事拘留。

  階段二:反賭升級——南楊張、“金哨”陸俊紛紛落馬

  2010年1月20日,《體壇週報》率先報道了南勇、楊一民、張建強三名足協要員神秘失蹤的事件。翌日,公安部證實,,遼寧公安機關專案組此間依法傳訊了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楊一民、原裁判委員會主任張建強到案接受調查。

  兩天后,國家體育總局宣佈免去了南勇和楊一民的職務,韋迪火線入主中國足協。隨後的事情被公眾所熟知,南勇、楊一民、張建強三人被依法刑事拘留。而足協聯賽部官員范廣鳴等人被查明在06年中甲聯賽廣州醫藥對陣浙江綠城的比賽中,通過商業賄賂買通球員操縱了比賽結果。

  重磅消息接連不斷,1月31日中超公司老總呂鋒被警方帶走協查。3月1日,公安部證實,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楊一民,裁判委員會原主任張建強因操縱足球比賽涉嫌收受賄賂犯罪,被予以依法逮捕。

  5天之後,媒體曝光前中超“金哨”陸俊和著名裁判黃俊傑已被相關部門帶走,協助調查。

  而在司法調查中被查明曾進行賭球的幾支隊伍,廣藥隊和成都謝菲聯被足協降至中甲;青島海利豐則被取消註冊資格,並罰款20萬元人民幣。

  階段三:小高潮——謝亞龍等三人落網

  2010年9月初,有媒體稱謝亞龍、蔚少輝、李冬生三人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隨後公安部予以證實稱,由於涉嫌操縱比賽,商業賄賂以及其他犯罪行為,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謝亞龍、原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李冬生、原國家足球隊領隊蔚少輝等人被立案偵查。

  隨後,謝亞龍等三人被依法逮捕。同時,專案組還證實,此前被立案偵查的陸俊、黃俊傑、周偉新三名裁判,經查明在多場比賽中收受賄賂,操縱比賽已被移送起訴。

  階段四:開庭審理——“金哨”自曝黑幕細節 第一波落幕

  2011年3月30日,央視《法治在線》報道了陸俊,黃俊傑、周偉新及足協官員張健強收受賄賂,操縱比賽的事實。

  此後,長達半年的時間,反賭風暴陷入沉寂。儘管幾度傳出開庭審理謝亞龍等人的消息,但都被證明子虛烏有。直到2011年12月16日,鐵嶺和丹東兩地法院連續發佈公告,反賭案的審理日程才隨之曝光。

  2011年12月20日上午,前陜西國力足球俱樂部老闆王珀、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青島海利豐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以及杜允琪、劉宏偉等18人首先開審,他們的罪名為“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職務侵佔、非法拘禁、妨礙公務”。

  而黃俊傑、陸俊、萬大雪、周偉新等四大名哨則被定性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前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國足協副主席楊一民罪名是“受賄”。同期,其他犯罪人員的審理活動也在法院展開。

  兩個月後,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件一審宣告結束。楊一民被判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張建強因犯受賄罪判決有期徒刑12年。而陸俊等四大名哨也分別被判處7到5年的有期徒刑。

  王珀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3萬元。被告人王鑫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開設賭場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30萬元。原中超公司總經理呂鋒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及行賄罪,處以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罰金15萬人民幣。

  而備受關注的級別最高的兩位前足協“掌門”——南勇和謝亞龍,並沒有出現在第一批受審人員名單中。

  階段五:收官——南謝同判10年半 四大國腳案獲刑

  2012年4月24日起,遼寧省丹東市、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相繼對謝亞龍、南勇、蔚少輝等前中國足球高官要員進行庭審。

  2012年6月13日,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件結束了第二輪宣判。原中國足協“掌門”謝亞龍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收財産人民幣20萬元。原足管中心主任南勇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罰金20萬元。

  獲刑最長的是原福特寶公司總經理邵文忠,他因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沒收個人財産50萬元。原足協裁判委員會秘書長、女子部主任張建強,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産25萬元。原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李冬生,因受賄罪、貪污罪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前國足領隊蔚少輝,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四名前國腳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分別獲刑。申思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罰金50萬元;李明(小)、江津、祁宏三人,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罰金50萬元。

  “金牌做球人” 王珀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詐騙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3萬元。被告人王鑫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開設賭場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30萬元。

  後續一:范廣鳴成出獄第一人 被終身“禁足”

  2月3日,因操縱比賽入獄的前中國足協官員范廣鳴刑滿釋放。他也是被判刑的前中國足協官員中第一個刑滿重獲新生之人。

  2009年11月前後,曾任中國足協聯賽部工作人員的范廣鳴被公安機關正式羈押,在2012年2月,范廣鳴以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處15萬元罰金。

  曾任中國足協聯賽部工作人員的范廣鳴,屬於中國足壇第一批因涉嫌賭球或操縱比賽而被抓的官員。在公安機關公佈的足壇掃黑進展中,范廣鳴等人通過商業賄賂150萬元操縱2006年中甲廣藥對陣綠城的衝超關鍵戰役。2012年2月18日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一批涉足球系列犯罪案件,范廣鳴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因為09年11月前後已被羈押,可以被算入服刑時間,加上范廣鳴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獲得了短期的減刑。不過,中國足協即將對涉案的相關人員做出行業內處罰,范廣鳴將無法繼續從事足球行業工作。

  後續二:涉賭球隊處罰出爐 反賭案終畫句號

  2月18日,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連開38張罰單,對涉假球風波的俱樂部、工作人員等進行處罰。一些俱樂部獲得的聯賽獎項被取消,其中天津泰達、上海申花因虛假比賽均被罰款100萬元、扣6分,退回比賽獎項,申花的末代甲A冠軍頭銜被剝奪,中甲延邊隊因對陣廣藥的比賽中故意輸球,被罰款50萬罰3分;山東魯能因賄賂被罰款100萬元。另外,謝亞龍等33人被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尤可為等25人5年內禁止從事足球活動。

  中國足協發佈公告,呼籲全體足球工作者要共同珍惜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局面,以案為鑒,警鐘長鳴,構建反腐倡廉的長效機制,堅決維護公平競爭的體育精神,嚴肅賽風賽紀,加強行業自律,為重塑中國足球形象、促進中國足球的健康發展而共同努力!

責任編輯:劉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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