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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鄭州12月28日電 (記者 李志全)近年來,中國內地經濟適用房申請限制日益嚴格。近日,微博上“‘90後’上海女孩在鄭州擁有11套經適房,最大258平方米”的消息引發輿論關注。鄭州官方28日對此事作出回應稱,11套房産非經適房。
12月26日晚,新浪微博上實名認證為“香港成報河南辦事處”的網友爆料稱,“一個戶口在上海市松江區的‘90後’女孩,在鄭州一個經濟適用房小區擁有11套經適房房産,其中最大的一套258平方米”。
該微博稱女孩為“鄭州女房爺”,並相繼公佈了房源信息等,並稱“此女孩是鄭州市房管局某官員的直系親屬。”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28日回應稱,經該局紀檢、信息等部門聯合查證,微博所提供的房源中,6套房産為同一業主,且該業主在該小區確實擁有11套房産。但11套房産中有2套為商品住房,另9套為商業服務住房,均不是經濟適用住房。
簡短的情況説明中還稱,經過調查核實,該此業主與該局領導沒有任何親戚關係,更不是直系親屬。
經濟適用住房是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産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旨在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近年來,經適房價格普遍上漲,相關部門對申請條件的限制愈發嚴格,民眾申請經適房更加困難,“一人擁11套經適房”的消息,無疑會引發輿論關注。
這是繼“表叔”、“房叔”後,又一例通過社交平臺發起的“公開審計”。而官方的回應並未完全平息輿論質疑,由於鄭州市房管局並未公佈業主信息,網友又發出疑問:11套房産是業主自己買的,還是別人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