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7號,國際奧委會在加拿大溫哥華宣佈了對韓國籍國際奧委會委員李健熙的處罰決定,李健熙在5年之內不得在國際奧委會的任何一個下屬委員會中任職。但這位三星集團前會長最終還是保住了國際奧委會委員的資格。
2009年8月,李健熙因非法債券交易,被首爾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被罰款1100億韓元。但韓國政府隨後又在2009年12月底赦免了李健熙。被特赦之後,李健熙曾致信國際奧委會道德委員會,稱自己的行為並沒有破壞奧林匹克運動精神。
但國際奧委會7號表示,國際奧委會道德委員會認為李健熙的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憲章確立的道德準則和規範,損害了奧林匹克運動的聲譽,建議國際奧委會執委會對李健熙進行申斥,並在5年內禁止他在國際奧委會的任何一個下屬委員會中任職。
但李健熙國際奧委會委員資格並沒有被取消,這對於韓國平昌申辦2018年冬奧會而言是一個好消息,他可以發揮在奧委會中的影響力,助韓國最終成功申辦。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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