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哥本哈根協議草案是18號深夜,首先由基礎四國,即中國、印度、巴西、南非和美國達成的協議。下面,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哥本哈根協議草案。
根據草案,協議本身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各國需要在2010年底另達成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約。
雖然協議明確指出,應對氣候變化的長期目標是將全球變暖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但並未規定具體各國的減排量,只是要求各國在2010年1月底前向聯合國申報減排目標。
協議沿用了此前提出的,到2020年,發達國家每年為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援助的中期目標,但依然沒有規定各個國家的出資份額。只是規定未來三年,發達國家將提供三百億美元的緊急援助資金,其中歐盟出資106億、日本出資110億,美國出資36億。
協議規定,發展中國家需要每兩年向聯合國提交報告,彙報減排進展,並接受一定程度的國際監督。但協議同時保證,這些監察不會損害國家主權。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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