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駐台北特約撰稿人韋博報道,台灣海釣船“福爾摩沙酋長二號”船長、1名船員以及船隻日前被日本海上保安廳扣押,臺“駐日官員”18日表示,除船長外,船員及船隻已獲准放行,等船東辦妥手續就可接回台灣。
據台灣“中央社”18日消息,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辦事處處長李明宗上午表示,有關“福爾摩沙酋長二號”13日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緊追及登船臨檢一案,在調查之後,昨天大致明朗,日方今天同意讓船員劉明清及船隻返臺。
李明宗説,現在等“福爾摩沙酋長二號”的船東辦妥手續就可到琉球石垣島將船員及船隻接回。
據悉,船東現在人已趕赴辦理手續,船東有意以“福爾摩沙酋長一號”到石垣島接回船員並將“福爾摩沙二號”拖回。
李明宗説,船長王維新還需接受留置調查。因為日本公家機關明天起到23日為止連休5天,所以本案應該會在下週四或五在採取簡略式起訴的方式下結案。
福爾摩沙酋長二號(船上有船長1人、船員1人及9名釣客)13日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人員登船,臺“外交部”及“海巡署”及“駐日代表處”在獲悉之後,徹夜與日方緊急交涉,但日方還是將船長及船員連同該船拖往石垣島進行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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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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