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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實施網絡實名制 違規網站最高可罰3000萬韓元

 

CCTV.com  2009年06月19日 07:3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新京報6月19日報道從28日起,韓國的35家主要網站將按照韓國信息通信部的規定,陸續實施網絡實名制。按照這一規定,今後網民在韓國主要網站發佈信息必須先接受身份驗證。韓國推出這一規定旨在減少網上不良信息,促進網民對網絡行為負責。

  兩大門戶網站率先執行

  按照韓國信息通信部的計劃,韓國最有影響的兩大商業性門戶網站DAUM和NAVER將率先執行這一規定。登錄這兩大網站的網民在輸入個人身份證號碼等信息並得到驗證後,才能在網上發帖。其他主要網站也將在7月27日前實施這一規定。政府將對違規網站處以最高3000萬韓元(約930韓元兌換1美元)的罰金。

  韓國信息通信部倫理管理處處長金鐘浩對新華社記者説,網絡實名制,即網絡發佈身份驗證制度,是依據即將於7月27日生效的《促進使用信息通信網絡及信息保護關聯法》而制訂的。此前,韓國已要求網民在註冊網上郵箱和聊天室用戶名時必須使用實名,並進行身份證號碼驗證。

  實名制涉及35家網站

  此次推行網絡實名制的35家網站是日均頁面瀏覽量在30萬以上的門戶網站和日均頁面瀏覽量在20萬以上的媒體網站。為便於網絡運營商和使用者適應這一新規定,同時保護網絡信息發佈者的隱私,韓國信息通信部允許網民在通過身份驗證後,用代號等替代自己的真實姓名在網上發佈信息。同時,信息通信部還計劃在網上發放宣傳手冊,指導網民進行身份驗證。

  金鐘浩説,根據《促進使用信息通信網絡及信息保護關聯法》,今後韓國網站如果不主動屏蔽有關淫穢、違法和涉嫌詆毀他人名譽的網絡文章和影像資料等,將要對由這些不良信息引發的糾紛負相關法律責任。

  此外,韓國信息通信部還將通過倫理委員會對網絡信息進行管理和監督。同時,信息通信部還計劃建立網絡名譽糾紛調解部,專門處理網絡名譽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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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馮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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