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4日報道,為防止利用飛機對核電站進行恐怖襲擊,日本經濟産業省“原子力安全□保安院”與“原子力安全基盤機構”日前開始商討,設計核電站時是否將即使受到飛機撞擊也能確保安全這一要求定為義務。
報道稱,美國核管理委員會(NRC)2月通過決定,要求企業新設計的核電站要能承受飛機撞擊。日本為是否採用同樣的規定將加緊收集信息。一方面日本的安全規定當局認為“與一般設施相比,核電站的構造堅固,撞擊産生的破壞力影響並不大”,但是另一方面核電廠被撞擊時引發火災造成的影響較大。“原子力安全□保安院”正與NRC交涉,希望其提供預想火災的規模、必要的耐火性等信息。
NRC以2001年9□11為契機,開始研究其強化對策。NRC要求廠商所設計的核電站即使受到大型客機的撞擊,核反應堆廠房也不會遭受破壞、保持封閉放射性物質的功能、維持反應堆堆芯的冷卻功能,並將該要求通知給各廠商。據日本電氣事業聯合會介紹,根據美國電力研究所的計算機分析,核電站在遭受撞擊時向外部洩露放射性物質的危險性較小。
日本“原子力安全□保安院”稱,日本國內的核電廠在安全檢查中從航線等方面估算了因事故或機器故障(非恐怖事件)導致飛機撞向核電廠的概率,但是因可能性很小所以在設計方面並沒有做相關考慮。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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