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5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以色列水利署與大自然與公園署公佈的一項調查顯示,境內40%的農地使用經處理的廢水灌溉,但其中卻含有可污染地下水源的污染物。
論及水資源回收再利用的工程,以色列確實做到了1滴水當10滴用的本事;不過凈化後的廢水質量,以色列水利署(The Water Authority)以及大自然與公園署(The Nature and Parks Authority)的報告卻顯示,仍有待加強。
據以色列媒體“國土報”( Haaretz)報導,這項調查表示,以色列的再回收廢水, 75%運用於農業用途,境內40%的農地,則使用凈化後的廢水灌溉。
調查説,雖然再回收廢水皆經過污水凈化處理,但除了經由以色列最大的 Shefdan廢水處理廠凈化過的水源外,境內其餘廢水處理廠所流出的凈水,其中污染物的含量,仍未達歐洲國家的標準。
由於以色列的飲用水源,除來自北方的加利利湖水外,也有部份取自於地下水,但調查顯示,這些凈化後的廢水經農業用途後,即滲入地下水層,且每年滲入地下水層的農業用水,含鹽量達14萬5000噸。
調查發現,另檢測農業用途專用的儲水槽,其中的氮含量偏高,這也是污染飲用水源的主要成分。
調查説,其它非農業用途的廢水經處理後,排入溪流與地中海,其中污染物的含量,也未達以色列環保部(En viromental Protection Minstry)所頒布的新標準。
報告表示,經以色列廢水處理廠凈化後的水源,大部分的質量仍介於中、低水平,往後將增加海水淡化的比例,應可有助於改善以色列水資源的質量。
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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