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船主稱俄遲遲不辦離港手續
根據中方船主吉瑞祥(香港)有限公司19日發表的聲明,“新星”輪裝載4978噸大米于1月29日到達俄羅斯那霍德卡港。在卸貨過程中,俄方以貨損為藉口命令停止卸貨,索要33萬多美元的賠償金,並毫無理由的把該輪扣留在泊位上卻不安排卸貨,直至2月11日才安排繼續卸貨。當晚卸貨完畢,俄方代理把該輪安排在那霍德卡港拋錨。正常情況下,船舶卸完貨後,代理應及時辦理船舶的離港手續。但是該代理遲遲不為該輪辦理離港手續。經多方努力要求辦理清關未果,船長在期租人的同意下,于2月12日晚開航。
中方船主聲明説,2月13日,俄方因“新星”輪沒有辦理手續擅自離港,派出邊防巡邏船追擊“新星”輪。俄邊防巡邏艦在公海上追上“新星”輪後,用重機槍和火炮不斷射擊該輪。據獲救船員反映,其開火射擊的時間長達數小時,將該輪打得遍體鱗傷,並導致該輪船殼多處破損,海水涌進貨艙。
俄方稱印尼船長對事故負有完全責任
俄邊防局聲明最後明確指出:“在這種極端條件下,‘新星’號船長以主發動機失靈、底艙進水為由,做出用兩艘小艇疏散船員的決定,而其中一艘絕對沒有能力在冬季風暴條件下保全乘員的生命。”結果,一艘小艇灌滿冰冷的海水,其搭載的部分船員被衝入海中。俄邊防人員展開救援,有8名船員被救上“海濱”號巡邏艇,這主要是印度尼西亞籍的貨船指揮人員,他們乘坐的小艇上備有專門應對暴風天氣的防水帳篷。
獲救者中包括“新星”號貨船的船長,而俄聯邦安全局濱海邊疆區邊防局認為,正是他應當為這起悲劇負完全責任,因為他沒有採取一切可能防止貨船沉沒,結果導致自己的一半船員喪生。邊防局聲明説:“有8名船員失蹤,而被船長放棄的‘新星’號貨船幾乎漂浮了一晝夜,才從雷達屏幕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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