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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進一步規範國企負責人職務消費

 

CCTV.com  2010年01月19日 15:0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杭州日報  

  本報訊(記者 方秀文)“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組織查找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在昨天的全市國資監管工作會議上,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戌標表示,今年杭州將以《國有資産法》等法律法規為依託,進一步規範企業負責人中長期激勵和職務消費。

  據了解,為完善法人治理機制、不斷增強對國資國企監督的時效性、靈敏性、針對性和有效性,杭州市委市政府近日已確定向市屬12家大型企業派駐4名監事會主席。

  近期,國家有關部門專門出臺相關意見,明確從嚴控制央企高管職務消費。據杭州市國資委主任許榮森介紹,在對國資國企監管方面,杭州市國資委等有關部門已自覺按照《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産法》等政策法規要求,制定了比較完整的規章制度,構建了“八大”監管體系,並積極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創新國資監管模式,像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經濟增加值考核等方面的考核工作,都走在了全國前列。在社會普遍關注的企業領導人職務消費、投資入股、兼職、關聯交易等行為方面,杭州各級國資國企也已經在按照有關規定抓緊清理,落實好整改方案。

  截至2009年底,杭州市國資委監管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産總額達1280.93億元,國有資産總量達433.1億元,分別比國資委組建前2004年增長60.18%和165.73%,年均增長12.04%和33.15%;經營性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率每年在109%以上,凈資産收益率年均12.43%,大大超過全國同期GDP增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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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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