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意則期多,字則期少。”我們執筆為之,應力求做到以簡練簡約的文字,表達豐富深刻的思想。
文章簡潔,首先指文章要精煉。誠如茅盾先生所説:“成篇以後,要努力找出多餘的字句來刪掉。用四個字夠了的地方,莫用五個字。”有一段《制鼓訣》:“緊緊蒙張皮,密密釘上釘,天晴和落雨,打起一樣聲。”按理説這四句話不算冗長,可有人認為還不夠精煉,改為“緊緊蒙,密密釘,晴和雨,一樣聲。”但有人不滿意,再加刪改,壓縮為“緊蒙密釘,晴雨同聲。”這樣改後,一目了然,言簡意豐。真是“惜墨如金”,叫人喝彩!
相反,有的文章則啰嗦冗長,令人生厭!相傳明朝刑部主事茹太素,他給朱元璋寫一份萬言書,建議朝廷要辦五件事情。朱元璋叫人誦讀,當讀了6370字以後,還聽不出他究竟寫了什麼(到7650字才講建議)。於是明太祖大發雷霆,當即下旨將茹太索痛打五十大棍。明太祖説:“如果開門見山來寫,這五件事情,只要用500字即可説清,我打他,是因為他啰啰嗦嗦地寫了17000字。”假設,茹太素只陳事實,不做繁文,不就免挨板子了嗎?
文貴簡潔,其次指文風要樸素。魯迅在《作文秘訣》中提倡“有真意,去粉飾,少做作,勿賣弄”的“白描”。孫犁的《荷花淀》就是這種“白描式”作品的典範。譬如,文章抒情色彩濃郁,人物心理細膩,細節逼真,按常規很容易流於繁冗和華櫥。可作者卻用簡潔樸素的對話,展示人物豐富的內心世界。例:“今天你怎麼回來這麼晚?”看似乎平淡的一句話,卻有著憂慮、關切、責備和自豪等豐富的內含,何等樸素無華、自然含蓄!與此相反,初學寫作者喜愛繁複的鋪排、華麗的詞藻、不必要的濫發議論、無意地抒發感情。這就是所謂的“無病呻吟”。
精煉和樸素,是文章簡潔的基本內含,也是文體美的主要標誌之一,正因如此,古今中外一切優秀的作家,無論是學者,還是政治家,在寫作時很注意錘煉詞句,使語言簡潔有力。列知幾在《史通》中強調行文要“文約而意豐,敘事之工者,以簡要為主”;魯迅特別強調“寫完後至少要看兩遍,竭力將可有可無的字、句、段刪去,毫不可惜”。毛澤東更是深惡痛絕繁文,曾經把“空話,龜篇,言之無物”定為黨八股的第一大罪狀,發動全黨共討之。馬克思高度讚揚“言簡意賅的句子,一經了解,就能牢牢記住,變成口號,這冗長的論述所辦不到的。”總之,這些名家偉人們不管他們的文筆風格怎樣獨特,文學主張怎樣不同,所處國家地域怎樣迥異,但他們在什麼是優美的文體這點上有一個共識:文貴簡潔。
然而,有的中學生作文時,行文繁冗、啰嗦。譬如某生在文學評論《評新媳婦的心靈美》一文的開頭寫道:“對於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追求的是華麗的衣著,漂亮的外表;而有的人追求的是品質的高尚,心靈的美好。外表的美當然是應該講究的,但絕不是美的全部含意。人的美,主要應該在心靈上。”這不都是些與題無關的話嗎?
怎樣才能使文章簡潔呢?
首先,在內容上力求表達準確。寫文章時,一定要把主旨先想清楚,然後用畫眼的方法把意思表達出來,千萬不要匆忙下筆,説與中心無關的話。
其次,要善於運用文學寫作通過個別反映一般的原理,選取典型材料,以一當十。這樣,文章選用的材料不多,文章自然會顯得簡潔。
第三,語言要凝練。它要求作者用每一個字,每一個詞,每一句話都該準確地表現內容,精煉地體現文意。這就要求作者在語言上反復錘煉,把可有可無的字和語句刪去。在這方面.我們得認真揣摩和學習名家範文。
責編:霍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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