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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時報》推選候選人:柔情辦鐵案楊竹芳

 

CCTV.com  2009年12月21日 21:3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昆明信息港-都市時報  

 

楊竹芳

  標簽:柔情辦鐵案

  推薦理由:21年來,她“批捕”的1800多個案子,全部實現了無錯案、無超時限案、無違法違紀案、無被投訴的紀錄。平凡中,孕育出一個石破天驚的奇跡。多年來,那些鐵窗裏的失足少年,都會親切地稱她為“檢察官媽媽”。

  21年“批捕”的1800多起案子無一錯案

  心中有桿秤 她用柔情辦鐵案

  題記 楊竹芳,一個43歲的中年女子,一個把自己深埋在卷宗裏21年的西山區檢察院偵監科女檢察官。在並不寬敞的辦公室裏,看著卷宗裏那些或悲傷或灰暗的故事,她神情凝重。

  21年來,她“批捕”的1800多個案子,全部實現了無錯案、無超時限案、無違法違紀案、無被投訴的紀錄。平凡中,孕育出一個石破天驚的奇跡。

  會見少年犯時,她時常眼中含淚,用她自己的話説:“那些拿著刀砍砍殺殺的孩子,畢竟還是孩子。”多年來,那些鐵窗裏的失足少年,都會親切地稱她為“檢察官媽媽”。

  與楊竹芳接觸的一週裏,記者感覺到,她是一個外表樸實、波瀾不驚的女檢察官。然而,每一個走近她的人,都能感覺到,她心裏燃燒著一把火。

  這把火,燃燒著對公平和正義的執著追求和不悔信念,燃燒著一位中國母親對失足孩子深沉的愛。

  西山區檢察院坐落在馬街,這條熙攘的百年集市謝幕了。曾經,這裡洶湧的人群和小販的吆喝,是楊竹芳窗外的風景。

  今年43歲的楊竹芳是西山區檢察院的第一名大學生。1988年大學畢業後,她成為了批捕科一名檢察官。

  她外表樸素,笑容溫暖,脫去制服,更像一位鄰家大姐。

  區劃調整後,西山區檢察院的案件成倍增加。每拿到一個案子,楊竹芳就把自己埋進卷宗裏。她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在細節裏,她經常會有很多突破,甚至可以“扭轉乾坤”。

  從閱卷到提訊,到最終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楊竹芳始終謹小慎微。“如果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那將意味著,這個人有可能失去尊嚴和自由。”心中有桿秤,時刻丈量著她手中的“生殺大權”。

  “‘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簡簡單單幾個大字,使我手中掌握了一個人的‘生殺大權’。這個權力太大,我不敢懈怠……”  

  尋找真相:

  真兇“她”變“他”

  “鐵腕”辦案,不放過任何細節

  2007年9月裏的一天,公安分局辦案人員送來一本卷宗,分到了楊竹芳手裏。一看案情:妻子殺死了親夫。楊竹芳心裏隱隱作痛。

  案情是這樣的:中年婦女周某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殺死了丈夫後投案自首。警方發現死者遺體的位置,是在臥室床上。

  周某被刑事拘留的罪名是:故意殺人。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和女人特有的直覺,楊竹芳和同事敏銳地意識到,此案必有隱情。楊竹芳從照片上發現,院子裏有大攤血跡,門框上也有噴濺狀血跡。而床上,掙扎的痕跡不明顯。

  再仔細查看死者的體貌特徵:身材高大、體形魁梧。而指認現場這名女子,身體消瘦。“第一現場明明是在院子裏,而一個身高約1.5米的瘦小女人,如何將一個身高約1.8米的大塊頭男人在院裏打死後轉移到床上?”楊竹芳心裏疑竇頓生。

  楊竹芳和同事立即與公安機關偵查人員一起,對周某連夜進行訊問。第一天,周某一口咬定是自己殺死了丈夫。第二天,周某的嘴裏透露出一個信息,她的兒子很孝順。

  周某的兒子案發當天在哪兒?楊竹芳和搭檔認為,周某的兒子小張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對小張的訊問中,楊竹芳發現小張對母親非常孝順,小張稱在案發時,看見父母發生爭鬥,自己一賭氣就離開家外出洗桑拿了。

  一個孝順兒子,看著父母爭吵升級卻不管不問,還有興趣外出洗桑拿?楊竹芳和搭檔抓住這一疑點,對小張進行説服教育。最終,小張的心理防線潰堤,案件真相終於大白于天下。

  小張對父親長期虐待母親的行為懷恨在心。當天,他一怒之下用木棒打死了父親。隨後和母親一起,把父親拖到床上。母親疼兒心切,自首替兒頂罪。

  至此,案件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涉嫌故意殺人的犯罪嫌疑人從母親變成了兒子。在層層剝離、步步接近的真相裏,真兇終被繩之以法。

  對待每一個案子,楊竹芳都是如此。數十年如一日地堅持,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練就了她“鐵腕”的辦案風格。 

  “人的自由和尊嚴是最重要的。幹司法工作,人命關天。工作中沒有小案子,凡是事關人民群眾利益的案件,每一個都是大案子。不冤枉每一個好人,也不放縱任何一個罪犯,這是審查批捕工作賦予我的神聖職責。”  

  尊重生命:

  “見義勇為者”實為“搶劫殺人犯”

  人命關天,工作中沒有小案

  源於對生命的尊重,她才能對每個案子都充滿了激情。

  2005年4月,昆明市西山區轄區內發生了一起影響重大的“見義勇為者致人死亡案”,很多群眾為“英雄”請命,要求釋放“恩人”。為妥善處理案件,楊竹芳第一時間介入案件偵查。

  群眾眼裏的丁某和陸某二人,是為了幫群眾奪回被搶劫物品而不慎刺死劫匪的。兩人聲稱因見義勇為而被冤屈,要求立即釋放,並質疑司法機關的種種不公。

  一時間,輿論譁然。“人命大如天。”理性的思維沒有讓楊竹芳順勢而行,她沉進了案子裏去。

  在認真訊問犯罪嫌疑人、親自到案發現場走訪、詳細詢問每一位目擊證人等大量工作後,楊竹芳發現案件迷霧重重。

  首先,死者大腿中兩刀,胸口要害處連中3刀,犯罪嫌疑人用致命兇器,行為顯然已經超過正當防衛的限度,手段之兇殘有置之於死地的嫌疑。其次,死者手中的匕首呈關閉狀,顯然是來不及打開匕首行兇就被刺傷。再者,兩個犯罪嫌疑人供述自己是在案發現場推銷洗髮水,而對於産品和推銷常識,他們一問三不知。

  通過大量訊問和尋找目擊證人,一樁搶劫殺人的重大案件浮出水面。

  原來,群眾眼裏的“見義勇為英雄”丁某和陸某係社會閒散人員。案發當天,二人到楊家地農貿市場尋找下手的機會。在觀望許久後,他們瞄準一女子佩戴的項鏈,正尾隨準備動手,竟被別人搶先一步,搶走項鏈。面對突來的變故,二人惱羞成怒,想趁亂奪回東西。追上後,陸某教訓死者:“我看中的貨,你也敢吃?把貨給我交出來!”並用刀兇殘地捅死對方。為逃避處罰,他們將錯就錯,精心偽裝所謂“見義勇為”的事件,並贏得了群眾的支持。案件水落石出後,二人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給自己上緊發條,就可以一直蹦蹦跳跳。”

  高壓工作:

  幾乎每天辦一起案件

  大年三十,筆錄一做就是10小時

  因為嚴謹和高質量的辦案效率,楊竹芳被同事們戲稱為“疑難案件的老中醫”。

  有人説,認認真真做事的人很多,楊竹芳只是一個縮影。但是,20多年如一日地堅持,就構築了一種卓越。奇跡,也就這樣誕生了。

  記者從昆明市檢察院了解到,楊竹芳每年辦理的案子,比州市基層法院一個法院的辦案數量還多。

  有人給她算過,一年248件案子,除去休息日,楊竹芳幾乎每天辦一起案件。

  根據法律規定,批捕案件最長辦案期限不得超過7天。楊竹芳是怎樣做到的呢?

  2003年,大年三十,楊竹芳接手一起29人“色搶”殺人案。一大早,她就和同事趕到看守所提訊嫌疑人。從早上8點半到晚上7點,楊竹芳和同事連續提訊了16個嫌疑人。前後10個小時不停做筆錄,加上天冷,手指都蜷曲著難以伸直。楊竹芳和搭檔對視著笑笑:“也許,我們一輩子都會記得這個春節。”困難和辛苦的時候,楊竹芳喜歡微笑。她説,所有的不快和辛苦,都可以一笑而過。

  21年來,楊竹芳從沒有嘗過休年假的滋味。對她來説,幾乎沒有“朝九晚五”的工作制,批捕工作要求“短平快”,楊竹芳只能像兒時的那種小玩具一樣,“給自己上緊發條,就可以一直蹦蹦跳跳”。

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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