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20分):女嬰被偷走,西安交大一附院既不主動承擔應有的責任,也毫無愧疚之心,反而百般推諉,把責任撇得乾乾淨淨。
女嬰在醫院被偷走,這就説明醫院疏于管理,監護不嚴。
不是嗎?這名假護士待在醫院10多個小時,如果醫院防範嚴密,假護士能有機會得逞嗎?據報道,在這之前,西安交大一附院並未對産科特設保安,陪護、家屬和患者等均可以自由出入。如果制度嚴,假護士就根本不可能進去。
正如學者所説,患者來到醫院,求的是健康平安,如果不能得到安全保障反而造成了危險、危害,作為管理方的醫院就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對這種毫無責任心的醫院,法律得管一管了。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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