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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杭州討薪被辱”事件 求解討薪困局(圖)

 

CCTV.com  2009年11月25日 16:3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日報  

日前,杭州市總工會員工探望慰問王鴻麗。圖片來源:杭州市總工會網站

  因毆打、淩辱討薪員工王鴻麗及其丈夫郝剛,杭州市風格服飾有限公司總經理粟志宏及他糾集的陸張惠、汪飛、周志良等4人于11月23日被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理由是其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

  專家認為,王鴻麗討薪被辱案,再次凸顯工人在遭遇欠薪時面臨的取證和求助困境。

  兩番討薪,遭遇威脅與暴力侮辱

  32歲的吉林女子王鴻麗,原是杭州風格服飾有限公司業務主管,在過去一年中,她為公司接了3筆業務,按約定可拿提成4.6萬元。然而,她萬萬沒有想到,為了拿到自己應得的報酬,她和丈夫有了一段噩夢般的討薪經歷。

  王鴻麗説,在第一次去討薪時,老闆粟志宏就找人威脅自己,還説“我告訴你,老子有錢,花10萬元錢剁你一隻手。老子就算殺個人也就兩三年”。而當她和丈夫郝剛第二次前往風格服飾有限公司時,竟被幾名“江湖人士”圍住毆打,並被刀刺傷,郝剛被打昏。一名喝了酒的男子還威脅要強姦王鴻麗,並對其進行侮辱。在他們的威脅下,王鴻麗被迫簽下文書,承認出賣公司秘密。

  討薪程序複雜,導致維權成本高

  值得慶倖的是,由於具有較高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取證意識,王鴻麗在討薪中秘密錄了音。正是這些錄音,將粟志宏及其幫兇的兇殘和無恥暴露在世人面前,為王鴻麗討取公道提供了有力證據。

  浙江國聖律師事務所律師程學林認為,對於王鴻麗來説,這個錄音是關鍵證據。令人悲哀的是,為了獲取證據,她不得不冒著被毆打的危險。程律師介紹,在他接觸的欠薪案件中,有相當部分的人根本無法證明老闆欠了他的錢,所以連官司都沒法打。

  有關法律專家認為,儘管當前我國各級政府對欠薪問題高度重視,但討薪程序複雜,維權成本高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性改善。為了討回欠薪,要經過勞動仲裁、法院等多道程序,時間漫長且最終還未必能得到有效執行——因此,相當部分的人會放棄討薪。

  全總建議刑法增加惡意欠薪相關罪名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係研究所研究員陳步雷表示,從總體制度環境看,討薪難是因為我國工資支付的法律制度還不夠明確,約束力不足,缺乏一個剛性的、明確的工資支付制度。

  我國《勞動法》有明確規定:“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但在實際操作中,違反此規定的企業老闆,即使被查處也只需要支付工資和賠償金,違法“成本”很低。

  “欠薪現象之所以長久得不到根治,關鍵在於企業主欠薪的成本太低。”程學林認為,應加大對欠薪者的經濟懲罰力度。他還表示,考慮到惡意欠薪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應參照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做法,把惡意欠薪列為犯罪行為。

  中華全國總工會新聞發言人李守鎮表示,對於少數用人單位的惡意欠薪行為,全總建議立法機關適時修訂刑法,增加相關罪名,以懲處並有效遏制惡意欠薪、欠薪逃匿等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

責編: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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