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兩名在電話欠費詐騙案中負責支取贓款的男青年分別被西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和有期徒刑7年10個月。這也成為電話欠費詐騙案首例判決的案件。
二人受台灣人阿兵指使,將對方在境外實施詐騙所得的共計60萬元錢款轉給阿兵。由於此類詐騙犯罪的主犯只通過電話詐騙,不露面取款,甚至不説真名,因此至今未入法網,打擊難度很大。
被告人俞某和汪某在2004年分別因盜竊罪和搶劫罪被判刑,並在獄中結下了“鐵窗友情”。出獄後的汪某沒有正經工作,於是就想到投奔哥們兒俞某。而俞某當時正有個發財的營生,便讓汪某和自己一起幹。
據俞某供述,他曾經在珠海打工,結識了來自台灣的阿兵。此後阿兵以每張幾十元的好處費讓他幫忙辦銀行卡。不久之後,阿兵又給他打電話,讓他幫忙取錢,每筆錢可以得到2%至4%的酬勞。
隨後,俞某夥同汪某按照阿兵的指使,將一些賬戶裏的錢通過網上轉賬到阿兵給他的銀行卡裏,然後到自動取款機上提出現金,並送到珠海的一家商社,再由商社轉交給阿兵。俞某只知道這些錢是阿兵的詐騙所得,但並不知道他們怎麼詐騙,甚至連他們的真名也不知道。
今年初,電話欠費詐騙案正肆虐京城。3月3日一早,趙先生在家中接到一個錄音電話,説他的電話欠費,必須立即交錢,否則停機。趙先生根據電話指示打過去查詢,對方一個女子説趙先生的個人信息洩露了,被人冒名辦了電話。在趙先生説要報案後,她表示把電話轉到法院。很快,一個操著廣東口音的女子自稱是法官,説趙先生的案子已經立案,而且他還被人冒名開了很多銀行賬戶用來洗黑錢,所有他名下的賬戶都要凍結。她讓趙先生把自己的存款匯到法院的安全賬號。隨後,趙先生按照對方的要求,把30萬元存款匯去。事後發現自己被騙立即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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