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社會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大學生救人溺亡續:打撈公司退還3.6萬打撈費

 

CCTV.com  2009年11月09日 14:0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湖北日報   

>>>海量新聞,請點擊“新聞頻道”

  昨日,荊州八淩打撈公司法人代表將“1024”事件中獲得的36300元“天價打撈費”交到市公安局,並表示悔改之意。

  當天,在打撈救人犧牲大學生屍體時,八淩公司人員要價36000元,並索要300元的煙酒和礦泉水費之後再開工,且先交錢後打撈,為索錢曾兩度中斷打撈;其見利忘義、唯利是圖的行徑受到了群眾的指責和媒體的批評。前日在荊州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發言人對該公司不道德行為提出強烈譴責。

  負責該案的荊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二大隊副隊長周謝介紹,昨晨,八淩打撈公司負責人在上繳打撈費時稱,由於該公司成員事發時並不知道打撈的是英雄遺體。事後,當他們從新聞上得知陳及時、方招、何東旭三人為捨己救人的英雄以後很是悔恨,就萌生出退還“打撈費”的念頭。

  有關該案的調查工作還在繼續,現場負責人員已受到處罰。(記者劉勝萍、黃中朝)

  相關鏈結:

責編:扈玲娟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