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午夜新聞):至此,上海的"釣魚執法"事件終於有了一個説法。再來關注另一個存在爭議的話題,這就是電動車。存與廢,是電動車發展一直以來就面臨著的爭議。而要求禁行電動車的重要理由之一就是電動車的違章現象嚴重。這幾天,湖南長沙正在整治電動車的違章行為。那麼,究竟如何行駛才算規範呢?
這臺電動車上綁著三個鋼氣瓶,車上居然還馱了11個空水桶。而根據~~~什麼?規定:電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不得超過車把15厘米,長度前後不得超過車身30厘米。在檢查中,不少車主都對電動車的載物標準一問三不知,可一位駕駛者卻隨身攜帶卷尺,現場一測量,一厘米都沒超標。
一名電動車駕駛者在左拐彎時闖了紅燈,交警將他攔下,詳細解釋交通規則,此時這名駕駛者才仿佛恍然大悟。
交警表示,現在城區各大路口都已經明確劃出了非機動車專用車道,電動車要遵守和機動車一樣的行駛規則。交警表示,近期他們還將和派出所民警聯合執法,即使在社區道路上,沒有登記上牌的電動車也不能行駛。
相關鏈結:
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