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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人質籌錢救母”案輕判 哥哥獲刑五年半(圖)

 

CCTV.com  2009年09月27日 17:1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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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判後,被判緩刑的小兒子張方均攙著母親謝守翠走出法庭 本報記者 黃巍俊 林桂炎 實習生 蒙超慧 攝

  今晨消息

  本報今天上午消息 記者胡軍、關天夫報道:今天上午9時50分,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對備受社會關注的“兄弟劫持人質籌錢救母”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綁架罪分別判處哥哥張方述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判處弟弟張方均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000元。

  今年4月21日上午10時許,張方述、張方均合謀綁架勒索財物為母治病。來到白雲區三元里古廟附近後,張方述持刀劫持女子鄺明作為人質,張方均展示寫有“我只求有關部門能夠貸款給18000元”等字樣的海報,向有關部門索財,經勸説仍不釋放人質,後公安人員強行將人質解救出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方述、張方均無視國家法律,在公共場合綁架他人作為人質,雖然兩人綁架他人是為了籌錢救母,有別於一般的綁架罪,但其行為仍構成綁架罪。法院認定哥哥張方述是主犯,鋻於在綁架過程中沒有傷害人質,且歸案後認罪態度好,可從輕處罰,對弟弟張方均減輕處罰,同時適用緩刑。

  對判決結果,兩被告人張方述、張方均均表示沒有意見,不上訴。其辯護律師也説沒有意見,並“感謝法官”。宣判完畢,法官又宣讀了一份情真意切的法庭教育,並帶張方述、張方均進心理諮詢室,進行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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