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現場(紅線處為男孩撲倒方向)記者 楊帆 攝
不少行人在沙坪壩步行街水池邊行走 記者 羅川 攝
平均水深不足20厘米、最深不到60厘米的小水池裏也會淹死人?若不是親眼所見,誰也不敢相信這是真的。前日下午5時30分許,一名剛滿7歲的男孩燃燃(化名),跌倒在九龍美食一條街的噴水觀賞池裏,被發現時已經沒了知覺,經救援人員全力搶救仍未能挽回他幼小的生命。
目擊者:
同伴:男孩頭入水 腳搭在岸邊
九龍坡區九龍美食一條街,兩排門面的中央是略有坡度的步行街,街中央有一段噴水觀賞池。
前日下午5時30分左右,家住九龍鎮九龍三村二小區7棟1單元4-1的少年龔某路過九龍美食一條街,當他走到噴水池尾部時,看到一個小男孩趴在噴水池裏,一隻腳挂在岸邊的半截木樁上,頭面部朝下,耳朵以下部分埋在水裏,水面還有冒泡的痕跡。龔趕忙大聲呼救,並和另一名路人將小男孩從水池里拉上岸。
龔説,當時距離男孩最近的食客只有10余米,估計因為視線遭遮擋等原因,沒有及時發現男孩掉進水池。他趕到時,只有一個小女孩在現場,小女孩慌張對他説“我們在一起耍,不是我推的,是他自己摔倒的”,小女孩説完就跑開了。
龔説,小男孩約高1.1米,拉上岸後已經沒有反應,呼吸也沒了。“我們先讓小男孩倒立,倒了一些水出來,隨後進行人工呼吸。兩分鐘後,附近衛生站的醫生就跑來搶救。”
第一個趕到現場的衛生站鄧醫生在病歷表中記錄了搶救的過程:5時40分左右,接到呼救,隨即趕到現場,發現患兒溺水(時間不詳)致呼吸心跳停止,瞳孔放大立即清除口腔異物,予以人工徒手心肺復蘇術搶救。進行15分鐘後未見生命體徵及意識恢復,由附近居民抱入九龍社區衛生服務站繼續搶救……6時05分,120急救車趕到,繼續施救。6時20分監測生命體徵,患兒肢體冰涼,呼吸心跳停止,瞳孔繼續放大。6時29分,仍無呼吸心跳,血壓為0,心電圖成一條直線,隨後宣佈臨床死亡。
同伴:
兩人背對背 舀水玩澆花
昨日,記者找到了事發前曾與死者一同玩耍的小女孩,她叫秋秋(化名),7歲多,和燃燃住同一棟樓。秋秋媽媽説,秋秋還不知道玩伴遭遇不幸,今天還鬧著要找燃燃玩。她只説燃燃是跌倒受了傷,需要看醫生,這幾天都不能和她玩了。
秋秋回憶,當時她和燃燃正在玩“澆花遊戲”,他們一人拿著一隻撿來的破燈籠,從噴水池裏舀水,澆池邊的花草。噴水池邊停有汽車,她和燃燃背對背各自澆花,直到後來看到一大哥哥路過時大喊,她才看到大哥哥和另外一個人在拉水池裏的燃燃。
秋秋説,之前,她是聽到“砰”的一聲響,但專心玩遊戲,沒注意到是不是燃燃掉進水池。“後來我看到燃燃衣服都濕了,就回去告訴奶奶(指燃燃奶奶)。”據了解,事發當天,燃燃的爸爸媽媽都在上班。
記者探訪:
水池最深處 不足60厘米
昨上午,記者來到事發現場。事發的噴水池,寬1米多,長100余米。沒有護欄,僅池中有數塊“有電危險 嚴禁戲水”的警示牌。池中央的噴泉管道清晰可見,管壁已佈滿污漬,有3處污漬被擦掉。龔某説,其中一處與燃燃左側面部的弧形淤青基本吻合,另兩處分別是燃燃肩和手擱放的位置。
經測量,噴水池平均深度不到20厘米,燃燃落水處是最深的位置,但深度不足60厘米。目擊者還説,燃燃落水後,頭面部緊貼噴泉管道,而噴泉管道距離水面不到10厘米。
記者注意到,水池邊有一圈綠化帶,裏面種了花草。綠化帶外圍立有一排矮木樁,僅10余厘米高。大部分木樁受花草遮擋,不容易被發現。
燃燃的爸爸何先生説,噴水池屬於公共設施,卻沒有設置防護措施,業主單位和管理者應該承擔相應責任。他們正在收集證據準備打官司。
管理者:
池邊無護欄 設計本如此
昨上午,記者找到噴水池的管理單位“九龍物業”。于姓經理稱,九龍美食一條街于2003年開街,至這次意外發生,沒有發生類似事件。于表示,他向死者家屬表示同情,當晚還陪同家屬將屍體送到殯儀館。
就“噴水池沒有設置防護設施”的質疑和“木樁常絆腳”的隱患,于經理説,木樁是作為柵欄用,以保護花草,“至於是不是該裝防護欄,不加安全不安全,不是我説了算,也不是當事家屬説了算,那是設計的事情。據我了解,這個噴水池設計就是這樣。”
對於家屬的索賠要求,于稱:“目前整個事情已有當地派出所和安監部門介入調查,我們等待相關部門的調查,如果調查證實我們有責任,我們該負什麼責就負什麼責。” 記者 夏祥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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