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俊、何穎思)隨著8月1日白酒消費稅實施新政,各白酒企業漲價不亦樂乎。昨日,稅務總局在官方網站載文引述財稅部門權威人士明確表示,重核計稅價格不應成為白酒漲價理由。“這次加強對白酒産品的消費稅徵管,堵塞稅收漏洞”,他強調對於由此增加的稅負,企業應該採取措施加以“內部消化”,而不應在中秋節、國慶節這些傳統白酒銷售旺季即將到來之時提價。該文又表示將就消費稅問題調查各省白酒銷售收入前5名企業。
據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昨日向新華社透露,“具體調查範圍為生産企業單位出廠價格最高的前5個産品。”昨日,廣東省國稅局有關負責人對本報表示,暫時沒有收到上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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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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