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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穿國旗圖案短裙上街引發爭議(組圖)

 

CCTV.com  2009年08月07日 09:5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紅網  

女子身著國旗圖案短裙,引起網友關注

女子身著國旗圖案短裙

  “昨日在西安大雁塔廣場十字見到一個女人太可恨了!竟然用我們的國旗做裙子!真想上去一把把國旗扯掉!”近日網友“新聞獵人”在西部網論壇裏發佈的《“氣憤!西安美女,你怎麼能把國旗當作遮羞布?”》一貼引起了廣大網友的極大關注。

  網友發佈的圖片顯示,一名年輕的女子身著一件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圖案的短裙在大街上行走,顯得格外乍眼。根據網友的帖子和周圍環境判斷,這名女子出現的地方應該是在西安市的窗口景區大雁塔附近。

  有好奇網友判斷:這條裙子明顯是用國旗直接做成的,展開了就是一面國旗,而發帖的網友顯得更加激憤,稱其恨不得“上去一把把國旗扯掉!”

  對於這名女子的異常行為,網友“娃他大舅”嘆息道:唉!醜人多作怪!更有網友稱其無知,並打趣道“無知者無畏”!

  而網友“半開的花朵”則對她表示理解:“説不定她是太愛國了,太想證明自己是中國人了,所以才有此舉動!”

  記者通過了解發現,身著國旗裝並非是什麼稀奇事,在“水立方”中舉行的第六屆中國泳裝設計大賽總決賽上,就有美女模特身披國旗設計泳裝在水立方婀娜漫步,當時也引起了網友的激烈討論。

  有支持的聲音稱:身穿國旗裝無傷大雅,細看《國旗法》的規定,單從第十八條規定去理解,只要不是用作商標和廣告,只要不是惡搞,在時裝上印上國旗圖案以示愛國,應該不算違法,就象球迷在臉上用油彩畫上國旗圖案為中國隊加油助威一個道理。

  反對的一方則表示此舉對國旗不敬,水立方的比基尼時裝模特身披五星紅旗走秀,將國旗圖案印在比基尼上恐怕應算是對國旗的玷污。我認為主辦方在活動前沒有考慮到中國老百姓的接受程度,該受譴責。

  為此,記者特別查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但《國旗法》並沒有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只是第十八條規定: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第十九條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網友們也表示,這種行為並沒有明顯違法,但同時也稱國旗是國家和民族尊嚴的象徵,做成衣物確實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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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扈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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