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7月31日報道她是一位年僅19歲的母親,她將自己的親生女兒從5層樓上拋下。當別人在樓下看到那嬰兒的時候,已經是一具屍體。公訴機關認為,孩子是被她摔死的,因此她犯下了故意殺人罪。她則流著淚説,拋之前孩子已經渾身發涼,沒了一點氣息。昨天,廣州市海珠區一製衣廠的工人嚴某站在了廣州中院的被告席上,淚流不止。
家貧14歲輟學外出打工
嚴某是湖北人,她還有一個妹妹和一個弟弟。家裏窮,她在初二便輟學出來打工,那年她只有14歲。
嚴某因為年齡太小,很少有能説上幾句“私房話”的朋友。一些男生開始跟她接近,於是,她早早便有了自己的“男朋友”。
要生産了去買“止痛藥”
去年9月,嚴某開始與現任男朋友交往,其後她才發現自己懷了前男友的孩子。她很害怕,一直瞞著現任男友。她也想過打掉孩子,曾回湖北的醫院檢查過,但經打聽,做人流要1000元錢,她實在湊不出這麼多錢。後來,她又回到廣州,想掙夠錢了再去打掉孩子。她就一直這麼拖著,也沒錢回家過年。
今年1月28日,也是農曆大年初三,正是萬家團圓的好日子。懷孕已經八個月左右的嚴某仍然留在廣州的出租屋裏,突然感覺到肚子痛得難以忍受,她的男朋友連忙去給她買藥———止痛藥。嚴某和她的男朋友都不知道的是,因為前一天嚴某吃錯了頭疼藥,導致嬰兒早産了。
剛出生嬰兒摔進了馬桶
對懷孕生産知識一無所知的嚴某在廁所裏開始了生産,一個新生兒就這麼呱呱墜地,是個女嬰。而此時,斷了的臍帶還留在嚴某身體裏,她不知道這個東西是要剪斷的,所以也沒剪。嚴某説,她當時想抱孩子,卻沒能抱穩,兩度將孩子摔進了馬桶等處。嚴某説,摔後孩子沒哭,全身冰冷,便以為孩子死了。她怕男友發現月份不對,知道這不是他的孩子,就將她認為已經死掉的孩子從5樓拋下,然後回床上躺著。
樓下有人見到死嬰後就報了警。不久警察趕到,將正在睡覺的嚴某帶走。
她被控犯下故意殺人罪
昨日法庭上,檢察機關表示,根據有關部門的鑒定,孩子是高空墜落致死的,嚴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希望法庭依法予以懲處。
被告席上,嚴某的眼淚幾乎沒有停過,還曾幾度放聲大哭。她説,當時孩子渾身冰涼、沒有了反應,她認為孩子已經死了才扔的,如果孩子沒死,她是不會扔的。嚴某的辯護律師認為,應該先弄清楚在扔之前孩子是死是活這個問題,才可以認定嚴某是否犯了故意殺人罪,“如果扔之前就已經死了,那根本就不可能再被殺了”。 (本文來源:羊城晚報作者:魯釔山 蔡勵敏)
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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