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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大副校長的無力辯白:"竊書不算偷"現代版

 

CCTV.com  2009年07月19日 07:0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孔乙己其實是在玩文字遊戲,因為説這句話的時候,連他自己也是臉紅的。可如今抄襲的人臉都不會紅,反而還會理直氣壯地拿“引用”為自己開脫責任。

  近日,西南交大認定該校副校長黃慶9年前的博士論文抄襲,取消其博士學位,撤銷其博導資格。然而針對校方的蓋棺定論,黃慶卻有話要説。他認為,引用教科書上的理論解釋實踐,沒有問題,“這就像用牛頓定律揭示運動現象一樣”,並不是抄襲。

  黃慶所説的引用教科書理論,指的是兩次被提名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楊小凱所寫的一本教材——《經濟學原理》。舉報者認為黃慶論文的第四章屬於抄襲,理由是他把楊小凱的理論説成是自己的研究成果。而黃慶則認為引用教材屬於“用公用知識來討論一個新的研究對象”,不算抄襲,充其量也只能算是論文註釋不嚴謹。

  黃副校長的辯解看起來很是軟弱無力,楊小凱的《經濟學原理》嚴格來説,是其個人的一本專著,是其本人的獨創性理論,引用別人的專著、把別人獨創性的理論拿來為己所用,當然是要註明出處的,否則就與抄襲無異。既然黃慶在博士論文的第四章中大量引用楊先生的公式、理論,以及相關的見解,儘管《經濟學原理》是一本關於新古典經濟學的教科書,但大篇幅的引用又不加註釋,毫無疑問就是一種抄襲行為。黃副校長自己也説了,“把抄的內容説成是自己的,這算抄襲”,請問如此大量引用別人的東西,而又不加以説明出處,這與將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又有什麼區別?

  誠然,教科書可以引用,但引用的前提是不會引起別人的誤解,作為公共知識,已經得到公眾的普遍性認同。但黃慶引用的《經濟學原理》部分,連同行都對其提出質疑,恐怕更難以讓公眾信服。再説引用教科書也要註明出處,這個淺顯的道理相信黃副校長應該明白。為什麼沒有註明?大概是因為“引用”過多的緣故吧,以至於第四章的大部分都來自於“教科書”。

  退一步説,即便《經濟學原理》是本教科書,黃副校長也應該清楚,自己是在做博士論文,而不是編輯教材。大量引用教科書上的東西,那只是編輯一般性的教材而為,但博士論文是講究創新的,要有自己的觀點,不能將教科書的東西簡單加以編輯,就成為一篇博士論文。這樣的文字照抄根本算不上什麼博士論文,不如叫“翻版教科書”更為直接。

  以引用教材不算抄襲為自己的抄襲行為辯解,這不禁讓人想起了魯迅筆下人物——孔乙己的“竊書不算偷”的荒唐言論。此君偷書時被人抓了個正著,並被打瘸了腿,但他卻百般狡辯:“竊書,讀書人的事兒,能算偷嗎?”孔乙己其實是在玩文字遊戲,因為説這句話的時候,連他自己也是臉紅的。可如今抄襲的人臉都不會紅,反而還會理直氣壯地拿“引用”為自己開脫責任,和孔乙己“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的心態似乎也很是相似——引用有錯嗎?沒有,至多也只能説是“過度引用”而已。何況時下論文“過度引用”的人多著呢!

  博士論文大量“引用”教材,本身就是在説學術廢話,這樣的論文有何學術價值可言。抄襲更是件不光彩的事,如今硬要用一個看似沒那麼丟臉的詞彙來掩飾,看來,時下的學術界確實有必要掀起一場轟轟烈烈的打假運動了。(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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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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