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七月十二日電(記者 李佳佳)上海整體倒覆的“蓮花河畔景苑”開發商上海梅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十二日就未倒覆樓預售合同後續履行出臺了框架性方案。
上海梅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方面表示,將委託相關檢測機構做好十棟在建房屋的檢測和監測工作,並公佈檢測和監測結果。一旦檢測結果為安全後,該公司將做好工程恢復的各項準備工作;在施工期間,開發商將繼續對房屋的穩定性進行監測,並根據檢測和監測結果,採取針對性措施,確保十棟在建工程在交付時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標準。
對於購房者要求介入十棟在建房屋的現場檢測、監測工作的問題。該公司稱,將反饋檢測機構,由檢測機構根據檢測工作規範明確是否介入、如何介入。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並不排斥由購房者協商確定檢測機構,並稱一旦協商由其委託後,願意支付檢測、監測費用。
在倒覆樓原址用地後續處理問題上,上海梅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更傾向於不再重建。該公司提出建議,為了進一步改善小區品質和環境,建議該用地除保留原規劃車庫以外,將以綠化或小區服務設施替代,並表示具體調整方案將向政府規劃部門申請。
此外,上海梅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對未倒覆樓的預售合同後續履行提出了三種方案。開發商稱具體細則將在7月31日公佈,購房者可在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15日期間自行選擇。
方案一:“預售合同繼續履行,適當讓利,特定擔保”
1、如購房者同意繼續履行合同,則我公司適當讓利,具體讓利額以購房合同總價的5%折讓。
2、我公司負責引進一家有實力公司,對購房者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其擔保範圍為:對購房者在特定期間(自2009年6月27日至竣工驗收之日)向銀行或公積金中心償還的貸款本息,如房屋在合同約定交付之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標準的,而我公司對該期間的貸款本息損失無力賠償時,則由該擔保公司連帶償還。
3、如房屋在合同約定交付之日無法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標準,則按照我公司已公佈的“7號倒覆樓退賠方案”執行。
方案二:“有條件解除預售合同,退本返息”
如購房者堅持解除合同,則我公司同意解除合同,鋻於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尚不足,我公司同意退還本金,以及購房者已付房款的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方案三:“第三方收購”
我公司將引進一家有實力的公司,由該公司以2009年6月27日當日的市價收購購房者所退房屋,該公司具體名稱在7月31日前公佈。
鋻於當前的預售制度,我公司擬通過以下方式履行:
1、與購房者解除合同。
2、同時與有實力的公司簽訂新的預售合同。
3、由有實力的公司向購房者按6月27日當日的市價代我公司退還房款。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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